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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三台县检察院多举措服务保障“长江十年禁捕”
www.sichuanpeace.gov.cn 】 【 2022-01-13 18:53:07 】 【 来源:四川长安网

  2021年1月1日起,长江流域重点水域10年禁捕全面启动。一年来,绵阳市三台县检察院为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守护人类共同生态家园,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力服务保障长江十年禁捕工作部署安排落实落地,以多项举措助力长江十年禁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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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打击犯罪与认罪认罚相结合,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三台县检察院在服务保障“长江十年禁捕”工作中,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突出打击重点,对电鱼、毒鱼等对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危害较大的犯罪行为,坚持从严惩处、打早打小,以达到惩治犯罪、警示教育的效果。坚持少捕慎诉,对犯罪情节轻微、自愿认罪认罚并积极履行生态修复义务、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贯彻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强释法说理工作,促使行为人真诚悔罪,既充分保障其诉讼权利,又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办案质效,实现司法办案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创新生态检察模式,推动公益诉讼工作同步开展。三台县检察院着力整合办案资源,深入推进“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生态检察模式,组建专门办案团队,制订《三台县人民检察院“食药环”案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体化办案机制》,推进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类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一体化办理。在强化办案的同时,联合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态修复义务,在相应河段进行增殖放流,以弥补河段内水生生物资源损失,修复长江水域生态环境。

  

  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促进形成打击合力。三台县检察院立足检察监督职责,加强与各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法院工作沟通和对接,明确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标准,推动完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证据保全、司法环节撤案、不起诉后行政处罚、处分的制度,加强对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的监督,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司法依法对接。积极拓宽线索来源,对涉嫌刑事犯罪的,及时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线索,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同时,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依法处理。

  

  以公开听证推进法治宣传,使长江禁捕深入民心。三台县检察院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通过“送法下乡”“公开听证会”“检察开放日”等多种形式向群众普及长江十年禁捕有关法律法规。在办理3起拟作不起诉的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时,深入村社召开检察听证,并邀请当地100余名村民群众参与旁听,检察办案人员结合听证会上鲜明的案例进行以案说法普法宣传,让群众对非法捕捞水产品的危害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推动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从源头上减少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的发生,助推实现宣传普法与社会治理的良好局面。

  

  (张文 赵雅岚 文/图)


编辑:潘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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