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新津庭审现场来了一群高中生
6月23日,由成都市新津区法院主办,团区委、区禁毒办协办的“无毒青春·护航成长”青少年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在新津区法院开展。活动邀请了新津职业高级中学40余名师生现场观摩一起贩卖毒品罪案件庭审,并在庭后开展禁毒教育。
据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肖某在停车场、居民楼等地3次向吸毒人员贩卖甲基苯丙胺(冰毒),公安机关对肖某住所进行搜查、勘验,现场查获7包疑似毒品物质。经鉴定,7包疑似毒品物质中4包内检出甲基苯丙胺(冰毒)成分。经公开开庭审理及合议庭评议,被告人肖某被依法判决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庭审结束后,结合案件中涉及的毒品冰毒,“豌豆荚·法治热线”团队法官向旁听师生播放了禁毒宣传片《为什么冰毒更可怕》等,引导同学们了解毒品危害、主动拒绝毒品,并鼓励同学们积极举报涉毒违法犯罪行为,共建无毒校园、无毒社会。最后,承办法官还与旁听师生积极互动,耐心解答师生提问,取得了良好成效。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曾昌文
编辑:张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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