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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诚履职担使命 精准服务高质量发展——凉山检察机关五年工作综述
www.sichuanpeace.gov.cn 】 【 2022-01-14 15:16:54 】 【 来源:四川法治报

  过去五年,凉山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州委中心工作和检察主责主业,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凉山检察事业取得长足发展。

  

  过去五年,全州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75077件,共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5163名,较前五年上升27.4%;起诉21347人,较前五年上升26.02%。全州460个集体、1260人次受到各级表彰表扬,14人次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

  

  服务发展作用日益凸显

  

  全力投入脱贫攻坚。依法办理扶贫领域刑事案件,批捕21件41人,起诉25件46人,选派102名检察干警担任禁毒专职副书记、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大力开展送法下乡宣传、宣讲2616场次,积极助力法治乡村建设。积极推动司法救助融入脱贫攻坚,向116名扶贫对象发放司法救助金65.81万元。

  

  积极守护蓝天碧水净土。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批捕169件275人,起诉536件817人。督促治理被污染、损毁的耕地、湿地、林地、草地3.57万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95.2公里,清理固体废物、生活垃圾12.38万吨,向天然水域增殖放流鱼苗27.8万尾。严厉打击野外非法用火违法犯罪行为,批捕85件86人,起诉125件128人。开展“林牧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排查”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发出检察建议73件,助力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翻身仗。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批捕集资诈骗、贷款诈骗等犯罪106件155人,起诉184件301人,依法对州商业银行郝某某等人系列案、某某公司向近千人非法集资诈骗2.3亿元案提起公诉。建立“检银共建”机制,发出检察建议3件,推动金融机构不断完善内控制度。依法审慎办理民营企业经营者涉罪案件,对20人作不捕决定、21人作不诉决定。积极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专项清理,监督办结17件。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批捕3件5人,起诉6件9人,助力企业创新发展。

  

  服务保障乡村振兴。依法打击破坏农业生产经营犯罪,批捕41件47人,起诉174件197人,为农村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食用农产品安全保护、农村生活垃圾清运等检察监督,发出检察建议252件,积极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坚定不移依法惩治犯罪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从重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批捕1798件2310人,起诉2182件2975人。依法严惩抢劫、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批捕2971件4216人,起诉3422件4971人。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捕316件526人,起诉435件788人。积极参与网络治理,批捕网络犯罪227件580人,起诉224件665人。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落实省检察院对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统一把关的规定,严格依照法定标准认定黑恶犯罪,深挖彻查黑恶分子,批捕86件238人,起诉87件555人,持续推进“打伞破网”,起诉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国家工作人员5名。完善扫黑除恶常态化运行机制和保障机制,推动扫黑除恶长效常治。

  

  奋力打赢禁毒攻坚战。坚持依法从严从快惩处毒品犯罪,批捕2548件3786人,起诉3187件4769人。起诉案件数从2017年的1330件下降至2021年的168件,毒品犯罪高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组建“索玛花开”禁毒宣传团队,禁毒法治宣传教育取得良好效果。

  

  协力推进反腐败斗争。依法履行职务犯罪检察职能,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批捕146件161人,起诉287件347人。落实监检衔接机制,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271件306人,起诉238件280人,扎实开展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立案7人,起诉5人。

  

  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依法办理涉罪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批捕733人,不捕306人;起诉891人,不诉113人。成立“雏鹰观护成长中心”,对125名未成年人作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507件743人,起诉580件880人。为361名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向190名未成年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72.85万元,实现全州检察机关班子成员、未检干警兼任法治副校长全覆盖。打造“里克普乐洒”未检团队,10个基层检察院建成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工作区。

  

  坚持不懈强化法律监督

  

  努力做优刑事检察。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办理审查起诉案件审结处理12560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7220人,适用率57.48%;对认罪认罚案件提出量刑建议4936人,采纳率88.9%;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3317人,采纳率92.43%。加强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186件、撤案107件,纠正漏捕240人、漏诉1303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420件。强化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抗诉44件,发出审判纠违51件。

  

  切实做强民事检察。办理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件229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4件,法院采纳13件,促成当事人和解13件。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71件,法院采纳170件。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68件,法院采纳262件。办理支持起诉案件420件,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挽回经济损失830.81万元。

  

  不断做实行政检察。办理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件27件。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49件,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86件,法院全部采纳。在乌东德、白鹤滩等水电移民工作中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社会稳定,助力重大水电开发项目建设。

  

  扎实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760件,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93件,办理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27件,督促收回被套取或冒领的国家补贴资金690.12万元。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1件,督促收回被欠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1.27亿元。办理了督促整治大营农场违法生产销售“三无”葡萄酒案,被评为全省精品案件。

  

  持续强化刑事执行检察。开展看守所监管执法检察监督,纠正混关混押、超期羁押、久押不决等问题1012件。深入推进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检察监督,清理交付执行刑罚932人。对全州监狱开展巡回检察,纠正监狱刑罚执行问题108件。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纠正社区矫正对象脱漏管310人。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6614件,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639件。

  

  稳步推进控告申诉检察。接收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等信访1148件。用好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66件,向482名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发放司法救助金346.1万元。认真落实检察长接访工作制度,检察长接访322人。

  

  奋力打造新时代检察铁军

  

  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毫不动摇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抓好理论武装,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筑牢检察干警政治忠诚。

  

  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检。严格执行党的纪律,以零容忍态度查处违规违纪检察人员,受理或报告检察系统违纪线索120条,立案处理13件13人。接受省检察院党组和州委巡察,对18个基层检察院开展内部巡察,推进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组织2146人次参加警示教育,选树英模56人。结合“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原则,给予第一种形态处理32人、移送审查起诉2人、立案审查1人。排查“六大顽瘴痼疾”问题248件175人,全部完成整改。新建制度机制141项,出台便民措施192条,不断深化教育整顿成果。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成内设机构改革,配合完成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司法办案责任制,员额检察官全部分配到一线办案;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办案5105件,占总案件数的6.8%。完善员额检察官入额遴选、动态管理、增补和退出机制,扎实推进检察官业绩考评。

  

  强化队伍能力建设。坚持把专业化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与西南政法大学、厦门大学等高校合作,举办培训班10期,培训干警981人次,全面提升干警能力素质。

  

  司法公信力稳步提升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主动向人大报告检察专项工作243次,向政协通报检察专项工作149次。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的决议》被最高检作为经验在全国检察机关推广。走访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098人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4000余人次,参加庭审、公开听证会等检务活动502次。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公开程序性信息28892条、法律文书10609份、重要案件信息427条。配合选任省、州人民监督员99名,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活动206次。

  

  不断完善内部监督。积极开展检务接待、出庭公诉、群众来信等办案督察,助力提升办案质效。加强案件流程监控,监控案件1020件。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评查案件1244件。

  

  【展望】

  

  “在今后的工作中,全州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和州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州委决策部署上来,准确把握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加快绿色崛起、推进共同富裕’,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精准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凉山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1月9日,凉山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治平在凉山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作出庄严承诺。

  

  (梁雪 唐玉饶)


编辑:廖安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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