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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法院:全程全域维护权益 让公平正义触手可及
www.sichuanpeace.gov.cn 】 【 2022-05-24 11:15:49 】 【 来源:四川法治报

成都法院持续提高司法满意度


全程全域维护权益 让公平正义触手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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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成都大运法庭在东安湖体育公园(世界大运公园)组织开展“大运有我·法治同行”法治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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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6日,双流法院在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产业功能区法庭”审理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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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 新津法院“豌豆荚法治热线”宣讲团走进校园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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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日,金堂法院对一起非法捕捞行为所涉渔政处罚非诉执行案件进行公开听证 成都中院供图


编者按


  在“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调查中,成都已连续13年登榜首。值得注意的是,成都还是一个常住人口超2000万的超大城市,伴随城市化,人口膨胀、交通拥挤、住房困难等问题难以避免。如何服务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提高群众对司法的满意度?每周一期的“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暨“感受公平正义”专项活动宣传报道专栏今日聚焦成都法院,了解这座安逸之都背后的故事。

  

  服务群众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自“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开展以来,成都法院坚持服务大局,致力于疏通各司法环节的堵点、难点,破除立、审、执各环节障碍,力争做到立案环节“一次办好”、审判环节“公正高效”、执行环节“提质增效”,通过全程全域维护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便捷立案 提供智慧高效服务

  

  “以前,立案需要复杂的程序,现在只需要法院工作人员自行在系统中查询确认,立案便利多了。”在成都工作的刘律师感叹道。便利的背后,得益于成都法院构建了多层次的立案渠道,包括窗口立案、邮寄立案、网上立案、跨域立案、自助立案等。当事人可根据诉讼需求选择立案服务或查询案件相关信息,实现老百姓打官司“最多跑一次”,甚至“一次不用跑”。

  

  便捷立案是当前多元智慧司法服务系统的一个缩影,成都法院“一站式、全天候、不打烊、自助办”的诉讼服务让很多当事人感到新奇。在高新区法院、天府新区法院、龙泉驿区法院、温江区法院、崇州市法院等多家法院,当事人都能体验24小时“不打烊”的司法服务。“自助法院”服务大厅里放置了立案一体机、送达机、云柜缴费机、复印机、法官联络系统等,能帮助当事人体验智能化诉讼服务,保证当事人能够24小时全天候办理诉讼引导、信息查询、在线立案、在线交费、材料收转、文书送达、在线调解和互联网庭审,真正实现诉讼事务一站式就近办、跨域办。

  

  与年轻群体相比,老年人对“智慧司法”服务的接受度较低,更倾向于来法院面对面交流和办事。在此背景下,成都中院印发了《关于加强建立适老型诉讼服务机制的实施意见》,在全市法院建立完善“适老型”诉讼服务机制。

  

  如今,成都多家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导诉台设置了老年人专职导诉员,设立老年人优先窗口、绿色通道,提供精准送达服务,组建“助老”先锋队帮助老弱群体等。诉讼服务大厅公共休息区、等待区还配置了老花镜、助听器等方便老年当事人的服务设施,增设“适老诉讼”智能设备,实现方言语音识别代写等。

  

  成都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加强建立适老型诉讼服务机制,不仅是成都中院司法服务保障老年人权益的人性化举措,也是成都中院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争创“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的一项创新举措。

  

  据统计,今年第一季度,全市法院共办理诉讼事务274309件,线下共办理诉讼事务191557件,全市法院网络理事平台共登记办理77037件。

  

  公正审判 共同守护绿水青山

  

  今年3月22日正值世界水日,蒲江县法院在成都首个公园城市示范区生态司法修复基地坝坝法庭公开审理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据悉,该生态司法修复基地于3月11日揭牌。“啥子司法修复基地哦?”当日,在蒲江县甘溪镇藕塘村揭牌现场,围观的群众发出疑惑。

  

  其实,成都公园城市示范区生态司法修复协作机制是由成都中院联合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规划与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等8家单位共同建立的。基地首站落户蒲江,依托当地全域开发的“花涧藕塘”项目,一站式覆盖补植复绿、增殖放流、林业碳汇、低碳循环、土壤保护、巡回审判、教育宣传等七大功能,为公园城市示范区建设注入强大的绿色司法能量。

  

  庭审当日,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被告人王某印、王某旭当庭认罪。据了解,两人在蒲江县某村一禁渔区内,使用电捕工具捕捞水产品时被民警挡获。被告人王某印、王某旭自愿认罪认罚并当庭承诺将配合司法机关按照规定进行增殖放流。

  

  庭审后,法官还对群众关心的“禁渔期”“禁渔区”“禁用渔具”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并发放生态环境保护、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法治宣传手册,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当地镇、村社干部群众等40余人现场旁听,起到了良好的普法效果。

  

  规范执行 严格适用司法惩戒

  

  “感谢法官。”当事人余某对法官感激地说道。今年3月,成都中院依法解除了对余某的限制消费令。

  

  对高消费进行限制,是司法惩戒的一种方式。根据法律的规定,债务人不履行自己的义务,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在被执行人不依法及时履行义务的情况下,可以依申请对被执行人的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等进行消费限制。

  

  “对于司法惩戒措施的适用需要有相对应的应受罚行为存在,应当严格遵循‘依法惩戒’原则,不能任意适用。”据成都中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成都法院严格遵照“依法惩戒”的原则规范开展执行工作,在依法保障申请执行人权益的同时,也避免了被执行人受到不当惩处,使得各方当事人的权益得到依法维护。

  

  据统计,今年一季度,成都法院发布限制高消费信息25258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5196条,司法拘留(罚款)214人,判决拒不执行生效裁判罪5人。

  

  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值得注意的是,成都两级法院还挂牌了司法释明中心。当事人对成都法院作出的司法裁判有疑问的,可自裁判文书作出之日起6个月内前往司法释明中心申请释明服务。通过法官主动释明、司法释明中心现场释明和预约释明等方式,帮助大家正确理解司法裁判。

  

  据了解,成都法院司法释明工作全面开展以来,坚持做好“案结”的底线、追求“事了”的主线、促进“人和”的高线,通过司法释明,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三个效果相统一,让当事人解开心结主动履行,有力提升群众满意度和司法公信力。结语

  

  成都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紧紧围绕“高效能建设年”主题,盯住人民群众在参与审判执行过程中的急难愁盼、堵点痛点,持续深化“四位一体”抓办案、促进均衡结案制度机制,把“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作为展现新时代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窗口”工程,持续提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认知度和满意度。

  

  (陈攀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夏菲妮 刘冰玉)


编辑:郑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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