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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出台宗教团体管理制度 推进宗教团体法治化水平
www.sichuanpeace.gov.cn 】 【 2021-11-24 16:58:54 】 【 来源:四川民族宗教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宗教团体管理办法》,推动宗教团体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成都市民宗局指导全市性宗教团体出台了《三定方案》及人事管理制度,为加快推进宗教工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制度保障。

 (1)健全宗教团体制度体系。宗教团体《三定方案》及人事管理制度经成都市民宗局意见指导、组织讨论、审核把关,并经各宗教团体会议研究通过,从制度层面确定了宗教团体编制资源配置、部门职能职责、人才竞争机制以及内部运行秩序,构建宗教团体班子运行总体框架,逐渐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

 (2)推进宗教事务有序管理。成都市民宗局充分发挥制度建设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中的重要作用,聚焦宗教领域突出问题和宗教事务管理的“空点”“虚点”等问题,坚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依托制度解决突出问题,防范风险隐患,提高工作效能,确保宗教事务管理在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上运行。

 (3)完善工作人员监督机制。为从源头上规范宗教团体选人用人工作,推动宗教团体人才队伍建设,成都市民宗局指导宗教团体在工作人员选聘制度中增加回避条款,并要求工作人员选聘应当提前报审或备案。同时,成都市民宗局制定了《市民宗局公职人员兼职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公职人员在宗教团体兼职的基本条件、审批程序和纪律要求,让兼职人员在制度的约束下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编辑:刘治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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