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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服务:态度差或将调离岗位 |
重点整顿窗口单位和一线岗位干警服务态度差、办事效率低问题。对群众反映的执法服务“冷、硬、横、推”现象,要落实到具体人头,责令其限期整改;对到期整改不力的,视情调离岗位或给予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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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容风纪:涉足不健康娱乐场所严处 |
重点整顿少数干警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精神萎靡、自由散漫,着装不规范、工作“稀拉松”和言行举止不端、涉足不健康娱乐场所等问题。对违反禁令的严肃处理,并进行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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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车管理:警车私用从严整治 |
重点整治警车私用和使用警车从事非警务活动,警车乱停放,非执行紧急公务乱拉警笛、闯红灯,警车、警牌流入社会等问题。对违规使用警车造成不良影响的,以及因交通违法导致恶性事故的,从严从重追究当事人责任,并从牌证发放、日常管理等环节严格进行倒查追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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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突出问题:冤假错案限期纠正 |
重点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久押不决案件、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开展梳理排查,对发现的冤假错案,要逐一建立台帐,限定纠正期限,实行案结销号,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在纠正过程中要举一反三,认真查找导致冤假错案的深层次原因,完善防范机制,提升办案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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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违纪:建立专案一查到底 |
对群众举报的干警违法违纪线索,要组织专门力量,逐一查实,确有问题的要建立专案,一查到底。该纪律处分的,要给予纪律处分,该清退的要下决心清退;该追究法律责任的,要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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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公开:群众评价作为评判重要标尺 |
进一步拓展执法公开范围,除法律规定保密的情况外,执法内容、程序、依据、结果都必须公开;进一步丰富公开方式,依靠科技手段推进执法办案公开,确保群众及时知晓、方便查询、得到限期回复;进一步完善政法部门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的制度机制,形成更加畅通的监督渠道。建立完善执法社会评议制度,把群众评价作为评判执法工作的重要标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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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规范:限制和规范自由裁量权 |
健全各项执法活动、每个职位岗位、各个步骤环节的操作性程序规定,尤其要对照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细化和规范办案程序。建立完善量刑规范化、案例指导等制度,限制和规范自由裁量权。进一步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运用科技手段有效规范执法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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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责任:法官检察官民警办案终身负责 |
针对不同职能和岗位特点,出台符合执法办案规律的违法责任追究办法,明确责任追究范围、责任划分、承担主体、追究程序、监督等内容,明确法官、检察官、民警对负责办理案件终身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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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便民:便民措施推出先试点 |
认真梳理已经推出的以及下一步将要推出的执法便民利民措施,制作简明易懂的说明,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使群众广为知晓,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对将要推出的,先行试点再正式推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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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执法:建立干警个人廉政档案 |
健全干警个人廉政档案制度,综合利用执法巡视、作风巡察结果以及信访、举报受理等掌握干警廉洁从警信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建立干警个人廉政档案,以制度促公正、保廉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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