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在乐山“嘉州之春”业主群看到别人发的的视频,就连住在同一小区的同事肖彬都不知道民警邹强奋不顾身救火这件事。
时间倒回到4月12日中午,值完夜班的嘉州监狱民警邹强正在家补觉,突然一阵喧闹惊醒了他。“起火了!起火了!”听到声音的邹强起身到窗边一看,一楼住户的家中正往外冒着浓烟。邹强没有犹豫,立即跑到一楼,拉住了刚打完火警电话的门卫陈有才。
“老陈,什么情况?”邹强问。“邻居闻到臭味发现的,我已经给消防和业主打电话了,但业主要十几分钟才赶得回来。”嘉州之春小区是老式小区,楼间距近,火势不控制住,很容易引发连续火灾;但现场围观的多是老年人,业主不在家又开不了门,陈有才无奈又着急。
“不能等了!我想办法先进去。”邹强绕着起火的屋子转了一圈,用石头砸破客厅防护栏下方的玻璃窗,来不及清理碎玻璃渣,邹强就弯身钻了进去。室内门窗紧闭,浓烟已经遮挡视线,邹强顺着火光摸索着前进,发现起火点是一个放在座椅上的充电宝,因为明火引燃了座椅坐垫和附近的电水壶,空气中都是塑料和化纤织物烧焦的刺鼻味。邹强拔掉充电线,挪开可燃物,因为找不到合适的灭火工具,只好用脚快速地将明火踩熄。灭火之后,他又摸索着打开了房门,陈有才和外面围观的人这才进屋帮忙清理现场。
将部分家具抬到室外,邹强这才发现自己的鞋底已经烧焦,裤脚破了洞;腿上热乎乎的,拉起裤腿一看,一条十几公分长的伤口正往外渗着血,手掌上嵌着好几颗玻璃渣;就连咳嗽吐出的口水,都有黑灰……
现场火情控制住后,陈有才再次拨打火警电话告知了这一情况;闻讯赶回的屋主王鲁华,得知火已经扑灭,也安下心来。邹强没有急着回家处理伤口,而是等到王鲁华回来,说明窗户是他为了救火打破的。“窗户玻璃算什么嘛,今天要不是你冲进去,还不晓得要烧成什么样!真的是太谢谢你了!”王鲁华拉着邹强表达谢意,提出要给他送锦旗和感谢信。邹强连忙摇手表示拒绝,“我以前当过兵,现在是一名警察,这是我应该做的”,他说,“换做是我任何一名战友,肯定也会挺身而出。”
向王鲁华简单叙述完灭火的经过,邹强默默地离开了现场。直到作为直属领导的同事在“嘉州之春”业主群看到失火的视频,邹强不顾安危参与救火的事迹才传回嘉州监狱。
四川法治报记者 赵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