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专题 > 2018 > 法治四川行 > 动态新闻 >
我省开展民族地区法律援助对口帮扶
www.sichuanpeace.gov.cn 】 【 2019-07-11 12:10:52 】 【 来源:四川法治报 】

我省开展民族地区法律援助对口帮扶

  

让每个老百姓都打得起官司

  

  本报讯(记者 兰楠)记者昨(10)日获悉,为积极落实司法部关于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要求,省法律援助中心印发《民族地区区县法律援助对口帮扶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扎实推进“万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大法援”活动,进一步解决全省法律援助服务资源分布不均衡问题,努力让每个老百姓都打得起官司。

  

  《方案》提出,依托四川同心·律师服务团、四川律师公证送法进寺庙服务团律师资源,省法律援助中心、受援县司法局和律师事务所共同签订为期3年的法律援助对口帮扶三方协议,形成一或两个律师事务所对口帮扶一个民族地区区县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的工作形式。例如,宝兴县由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四川博绅律师事务所对口帮扶,新龙县则由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四川英特信律师事务所对口帮扶。此举旨在实现法律援助资源共享,提升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雅安市34个民族地区区县的法律援助服务能力,保障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落地落实,让受援群众享受均等化、标准化、高质量的法律援助服务。

  

  《方案》明确,省法律援助中心负责34个民族地区区县法律援助服务对口帮扶工作的总体部署、实施推进和协调指导,并会同省律师协会对法律援助对口帮扶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省律师协会负责全力配合省法律援助中心做好法律援助对口帮扶工作,组织动员四川同心·律师服务团、四川律师公证送法进寺庙服务团成员单位和律师积极参与34个民族地区区县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县司法局具体负责本辖区法律援助对口帮扶工作的推进和组织协调,制定本县实施方案,负责案件指派,支付办案补贴。四川同心·律师服务团、四川律师公证送法进寺庙服务团成员单位负责34个民族地区区县法律援助服务对口帮扶律师的日常管理和服务,选派符合条件的律师开展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工作。


编辑:潘红

四川长安网简介 | 版权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网站栏目 | 投稿须知 | 投稿:sccaw@sina.com |

蜀ICP备13011412号-1 四川长安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