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厅:推进全省法律服务行业职称评审高质量实施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靖 赵诗柯
7月28日,司法厅召开全省律师、公证员和司法鉴定人职称评审工作座谈会。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刘志诚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准确把握律师、公证员和司法鉴定人职称评审工作的方向性、科学性、导向性、结构性和参与性,结合工作实际完善申报评审条件,为进一步做深做细职称评审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会议指出,要强化“三个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职称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紧扣政治定位,强化职称改革意识,通过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积极探索新举措、新办法、新实践,重点解决制度体系不够健全、评价标准不够科学、评价机制不够完善、管理服务不够配套等问题,力争通过3年努力,使全省法律服务行业基本形成设置合理、评价科学、管理规范、运行协调、服务全面的职称制度。要紧扣发展定位,强化人才建设意识,充分借助职称评审这根杠杆,撬动队伍潜能,激发队伍活力,加快人才培育和规模建设,使法律服务人才队伍结构更趋合理,能力素质不断提高。要紧扣职能定位,强化行业服务意识,充分发挥职称评审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导向作用,促进律所、公证、司法鉴定机构蓬勃发展,努力构建全周期、全业务、全链条、全时空法律服务网络体系,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保障质量和水平。
会议强调,要着力构建科学可行的评价标准体系、优化协同高效的组织实施体系、公正透明的过控管理体系“三个体系”,推进评审工作高质量实施。同时,要做到组织保障到位、政策宣讲到位、激励到位“三个到位”,促进职称评审工作可持续发展。
编辑:潘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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