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中级法院公开审理杨顺昌等38名被告人犯参与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等罪一案
11月25日下午13时30分,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杨顺昌、李孝勇等38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等一案拉开序幕。绵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一级高级检察官吴长福以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
绵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世纪90年代,被告人杨顺昌、李孝勇等人在绵阳城区以赌博、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手段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较为固定的犯罪团伙。
庭审中,合议庭将对公诉机关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全面审查,组织控辩双方对证据进行质证,并组织控辩双方对本案的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法庭辩论。
白杰 王欢 赵青 赵银熙 文/图
编辑:苏彦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