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邡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12月26日上午,什邡市人民法院对薛涛等6人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进行公开宣判。
经审理查明,2016年起,被告人陈泓欣、刘宇凛、何张建、杨钊、尹波陆续跟随被告人薛涛,按照被告人薛涛的安排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被告人薛涛组织上述人员多次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强拿硬要他人财物,多次非法拘禁他人,以各种名义采用暴力或者胁迫等方式向吸毒人员马某某等人“派款”(索要财物),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了以被告人薛涛为首,被告人陈泓欣、何张建、刘宇凛为重要成员,被告人杨钊、尹林为其他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综合六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情节、性质、社会危害程度,什邡法院依法对6人作出判决。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群众近30人旁听了庭审。
据了解,这是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什邡法院审结的第五件涉恶势力犯罪案件。在此之前,该院先后审结了梁忠银等人非法采矿案,高强等人寻衅滋事案、申皓等人故意伤害案等恶势力犯罪案件,审结刘守元等恶势力犯罪集团非法拘禁案,共判决5件32人。其中梁忠银等人涉恶势力案件被评选为全省十大涉黑恶及“保护伞”典型案例。该院将于12月30日再对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进行宣判。未来,什邡法院将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依法对涉黑恶势力犯罪予以严厉惩处。
(陈又菱 杨忠良)
编辑:苏彦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