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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黑涉恶案件新闻发布会
www.sichuanpeace.gov.cn 】 【 2020-11-02 16:24:51 】 【 来源:四川长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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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日,市政府新闻办、市扫黑办组织举行广元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黑涉恶案件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黑涉恶案件情况。重点通报了刘明等人涉黑案、杨佳等人涉黑案、陈福兵等人涉黑案、代陵林等人涉黑案的侦办、审判情况。


  记者从发布会获悉,自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上下用真功、出实招,以军令如山、使命必达的坚决态度,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力度措施,保持强大攻势,雷霆出击扫除黑恶势力。截至9月底,全市公安机关共打掉涉黑犯罪组织8个,涉恶犯罪集团(团伙)37个,破获刑事案件402件,立案侦办九类涉恶案件640件,共打击处理涉黑恶犯罪人员972人,查扣冻涉案资产近3.8亿元。全市法院系统一审判决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7件,恶势力犯罪案件17件209人。 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137件,涉及县处级干部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7人,组织处理136人,移送司法机关16人。


  特别是全市政法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并肩作战,坚决打掉了刘明、杨佳、陈福兵、代陵林等一批隐藏较深的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案件成功侦办审判,彰显出市委、市政府高压严打黑恶势力,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的坚强决心信心。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扫黑办主任李绍兵介绍,下一步工作中,全市上下将坚决按照中央、省委将“六清”行动延续到年底的部署,再加大攻势,打好“百日攻坚战”,坚持一手清存案、清积案,一手抓新案、快破案,集中优势兵力,务求全胜;再深挖彻查,坚决除恶务尽,会同纪检监察机关,对已办案件开展一次“回头看”,对“伞网”再杀“回马枪”;再追根穷源,深化行业整治,深入整治突出乱象,不断推动行业治乱横向拓展、纵深推进;再扩大影响,加强舆论引导,不断提高群众认同感、满意度和支持率。坚持打深打透、除恶务尽,夺取专项斗争全面胜利。


  市纪委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同志出席发布会并现场回答记者提问。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主任王武生主持发布会。四川日报驻广元记者站、广元日报、广元电视台等省市媒体出席发布会。 


  新闻链接:


  刘明等人涉黑案:该案是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重大案件。2009年至2018年,在苍溪县逐步形成以刘明为组织者、领导者,36名积极参加者和一般参加者的涉黑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54起。该组织成员稳定、层级分明、分工明确、纪律严明,欺压、残害群众,称霸一方,拉拢、腐蚀国家公职人员,“黑”与“商”相互支撑,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重大影响,严重干扰、破坏经济及社会生活秩序。广元市公安机关通过规范高效和深入细致的线索核查工作,全面深入掌握了刘明犯罪组织的违法犯罪事实。前期,5名骨干成员和8名参加者审讯突破后,主要犯罪嫌疑人刘明仍拒不交代。针对这一难点,专案组在异地用警侦办的基础上优化增配侦查力量,纪委监委同步上案,法院、检察院主要领导挂帅,分别成立专案组,全程介入指导、引导侦查取证,彻底摧毁了刘明顽固抵抗近2个月的心理防线,最终迫使其主动交代犯罪事实。2020年9月27日,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终审裁定,刘明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等14项罪名,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3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二十年至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杨佳等人涉黑案: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杨佳通过经商和非法经营完成了财富的原始积累。为获取更高利益回报,杨佳从2009年开始对外非法放贷,并笼络部分刑满释放人员或无业人员实施多种非法手段为其收贷,谋取高额利息,官商勾结让其在短短几年内便攫取了超2亿元的不法收益,并逐渐形成了以杨佳为组织者、领导者,9名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2020年8月26日,苍溪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杨佳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1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9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七年至二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财产刑;对被告人犯罪所得财物,依法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


  陈福兵等人涉黑案: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陈福兵先后纠集多名被告人在青川县通过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长年控制河道霸占资源,长期干扰把持基层政权,贿赂腐蚀党政干部为其组织服务,欺压残害群众160余人,无恶不作、横行乡里20余年,在青川县前进乡、县城乔庄镇形成重大非法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和生活秩序。在被访当事人都否认或者不作证,又找不到知情人、证人的情况下,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采取指定管辖、异地办理等方式,同步建立“双专班”协同作战,一举端掉了该犯罪团伙。2020年8月30日,昭化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组织领导者陈福兵有期徒刑23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其他9名被告人被判处1至11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代陵林等人涉黑案:2017年2月起,代陵林通过免费提供毒品、发零花钱、许诺跟着混有前途等手段,网罗刑满释放人员、社会闲散人员发展壮大犯罪组织。逐步形成了以代陵林为组织、领导者,11人参加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代陵林团伙为获取强势江湖地位和经济利益,大肆实施非法制造、买卖、持有枪支弹药、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开设赌场、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2019年12月12日,利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组织、领导者代陵林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他11名被告人分别判处1年至18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和责令退赔相关经济损失。


  (四川法治报记者 郝飞)

编辑:苏彦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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