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院“八大举措” 助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破浪前进
www.sichuanpeace.gov.cn 】 【 2021-04-28 10:55:15 】 【 来源:四川日报

全人员参与、全无缝衔接、全链条打击

  

四川法院“八大举措” 助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破浪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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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年来,全省法院一审共受理涉黑恶及‘保护伞’犯罪案件979件7807人,审结979件7807人。其中,涉黑犯罪192件2564人,涉恶犯罪707件5036人,涉‘保护伞’犯罪80件207人,审结率100%;二审共受理涉黑恶及‘保护伞’犯罪案件503件4612人,审结503件4612人,审结率100%,如期完成目标……”2021年4月26日,四川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发布会在成都召开,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圆满收官。

  

  在过去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全省法院在“打击遏制”上固基础,在“深挖根治”上见成效,在“长效常治”中下功夫,从组织领导、教育培训、协调联动、政策运用、审执联动、社会治理、宣传发动、制度建设等八个方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人员参与、全无缝衔接、全链条打击,决战决胜“六清”,奋力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胜利。

  

  □晓铭(图片由省高院提供)

  

  推动院庭长带头审判

  

  高起点打造专业队伍

  

  “王涛系恶势力犯罪集团首要分子,并在故意伤害犯罪中起主要作用,依法应予严惩;王涛虽有亲属代为部分赔偿情节,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2020年11月5日下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省高院”)在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依法对王涛等4人涉毒恶势力犯罪集团故意伤害致死未成年人案二审公开宣判。

  

  随着该案审判长省高院院长落下法槌,被告人王涛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八万元;判处其余三名被告人五年有期徒刑至无期徒刑。

  

  其实,省高院院长带头办理王涛等4人涉毒恶势力犯罪集团故意伤害致死未成年人案,只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全省各级法院高位推动专项工作的一个缩影。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全省各级法院先后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指挥长的领导小组、“六清”指挥部,召开党组会、专题会、推进会1000余次,定期听取情况报告,部署阶段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主动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格局。

  

  群雁高飞头雁领。为更好地发挥院庭长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审理中的头雁效应,省高院制发了《关于规范院庭长办理重大涉黑恶案件的规定(试行)》,明确要求对全国扫黑办、省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一律由院庭长担任审判长或承办人,充分发挥示范引领效应,有效推动解决审判力量不足的瓶颈。相关统计数据显示,在整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四川省院、庭长涉黑恶案件办案率高达92.1%。

  

  头雁高飞,群雁也要跟上。为高起点打造专业审判队伍,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全省法院建立了以421名院庭长和刑事审判业务骨干为主体的扫黑除恶专业法官名册,推荐34名法官进入全省扫黑除恶审判专家库,并先后组织开展立体式复合培训83次,着力打造一支作风优良、业务精湛、忠诚担当的刑事审判队伍。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审判中,会面临一些新政策和指导意见的准确把握、娴熟运用等问题,这就要求我们要快速地进行学习领会。”据省高院负责制定四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指导性文件的相关法官介绍,四川省法院系统还建立了四川省涉黑恶案件信息交流平台,“通过学习和交流,尽快将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刑事政策和法律所做的调整学通、悟透,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从秦巴山区到成都平原,从川西高原到嘉陵江畔,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四川全省法院还实行了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每周通报发布制度,每月约谈排名靠后法院主要负责人,并组织开展专项督导15次、片区调研指导32次,实现对全省21个市(州)全覆盖严督实导、一体化推进、差异化指导,确保均衡发展、齐头并进。

  

  强化案件审执与联动

  

  高质量推动案件清结

  

  2020年5月29日上午9时,省高院在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对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宜宾市饶拾元、饶孟源等34人被控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上诉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本案系全国扫黑办、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挂牌督办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在一定区域内实施多宗犯罪的典型案例。

  

  省高院二审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被告人饶拾元、饶孟源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1罪,数罪并罚,均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六个月等相应刑罚的原判。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宜宾饶氏兄弟涉黑组织以黑护商、以商养黑、伞黑勾结案的审判,是省高院指导地方法院全面落实“大庭前会议,小庭审”审理模式的生动实践。

  

  为构建科学、合理、高效的审理模式,在涉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的审理中,四川省法院探索出了“大庭前会议,小庭审”“繁简分流、快慢分道”“简案快审、难案精审”的审理模式。

  

  “以饶氏兄弟案为例,为了公正高效持续地对案件进行审判,我们用了15天来召开庭前会议,就审判相关的程序、事实、证据等事项和问题,向控辩双方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对可能导致庭审中断的程序性事项依法作出处理,把争论的焦点在庭前会议中固定下来,从而节约了大量的庭审时间。”时任省高院刑三庭负责人回忆。

  

  该负责人还介绍,为了提升审判的质量和效率,省高院还对涉黑恶案件实施清单式台账式管理,随时动态掌握涉黑恶案件的总数、办理进度、审理情况等信息,“对于审判质效不高、案件积压严重的中基层法院,我们还派出人员进行了下沉督导指导,保证案件及时清结。”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审判只是其中一个环节,后续的重点还在审执联动下的“打财断血”,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的滋生土壤。

  

  2020年,在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谢江涉黑案审结后,眉山市中院先后与当地财政局、国资委、公安、国有平台公司等共同召开了实物上缴问题的协调会,实现“立、审、执”一体化,高效推进了“黑财清底”工作,将4.1亿元涉黑财产全部执行到位,彻底摧毁黑恶势力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

  

  法律既是弱者维护正义的手段,也是无辜者维护权益的后盾。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四川各级法院在及时充分查处“黑财”的同时,还注重案外人合法财产权益保护,切实服务“六稳”“六保”工作大局。如:在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广元刘明等人涉黑案中,对涉及案外人合法部分的房产、车辆、账户资金,依法予以判决,并在执行阶段依法返还案外人;在西昌褚亮涉黑案、广元杨佳涉黑案等案件中,依法及时将涉案企业经营性资产委托政府指定代管托管,保障企业正常经营和数百名员工稳定就业。

  

  “打”“治”“建”同步

  

  高水平推进长效治理

  

  扫黑除恶不单是一道如何惩治犯罪、维护治安的考题,更是一套整肃贪腐、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完善基层治理的综合性试卷。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四川全省法院始终坚持把扫黑除恶与社会治理相结合,坚持“打”“治”“建”同步,并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转化为切实可行的制度机制,为长效常治提供制度保障。

  

  据省高院扫黑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三年来,全省法院系统积极与各重点行业主管部门建立良性互动关系,创新参与社会综合治理,通过延伸审判职能,提高司法建议的针对性、科学性。其间,总共排查、处理线索819条,成案35件;发出司法建议530份,按期回复率达100%,有效服务了市域治理、基层治理和“六稳”“六保”大局,为推动建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现代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提供有效的司法保障。

  

  社会治理的目标是,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要实现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推动社会的长效常治就是其中的应有之义。

  

  相关资料显示,在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四川省法院系统不仅先后联合其他部门制定联席会商机制,而且还联合或者单独制发《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及“保护伞”犯罪案件证据指引》《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及“保护伞”犯罪案件量刑指引(试行)》《关于规范黑恶势力刑事案件提前介入程序的规定(试行)》等系列制度机制,有效地保障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持续推进。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后,四川法院坚持扫黑与“打伞”共促进,彰显依法严惩“村霸”等黑恶势力以及连根拔除黑恶势力“保护伞”“关系网”的司法态度,不让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存有涉险过关的侥幸。

  

  三年来,通过四川法院对黑恶犯罪的高效审理、严厉打击,四川治安形势持续好转。2020年上半年,社会治安群众满意度测评高出全国平均值1个百分点,7类44项测评指标中有32项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信息化多渠道联动

  

  高频率营造舆论声势

  

  “李宗敏,你对起诉书中所列出的事实是否有异议?”2020年6月29日上午,雅安市芦山县法院正在对李宗敏等9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进行审理。和以往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的审判相比,该案的审判显得有些特殊。说它特殊,是由于疫情防控的原因,芦山县法院使用了远程提讯系统进行“云庭审”。

  

  其实,芦山县法院的这次审判只是疫情期间四川省法院系统高标准统筹抗疫和扫黑的一个缩影。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攻坚期,恰逢新冠肺炎疫情突袭。面对办案提讯难、律师会见难、提押开庭难导致的案件不断叠加堆积困境,全省各级法院迅速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两不误、两推进”工作方案。其中,具有推广意义的就是各级法院积极运用信息化建设成果,探索出了远程视频提讯、视频开庭、云端审判等新办案模式。

  

  不仅仅是雅安,资阳法院开展“云端庭审+直播”;南充、广元等地法院在看守所抢建防疫法庭……统计显示,疫情发生以来,全省法院共开庭审理涉黑恶案件580余件、宣判549件,实现了零事故、零感染,相关经验做法被最高法院刊发推广。

  

  除此之外,全省法院还积极依托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大力宣传各级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安排部署、审判活动、大要案件、典型事迹等,全面展示了人民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坚定决心和重大战果。

  

  其中,省高院组织专题发布会3次,集中宣判6次,发布涉黑恶及“保护伞”典型案例20件,各中基层法院开展矩阵式立体宣传千余次,让人民群众知晓党和政府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坚强决心,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极大震慑黑恶势力犯罪。

  

  凡是过往,皆为序章。在今后的工作中,四川各级法院将以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紧扣扫黑除恶暴露出来的深层次问题,刀刃向内、刮骨疗毒,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彻底整治顽瘴痼疾,进一步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前期成果,为建设法治四川再立新功。


编辑:潘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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