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对话”拆解企业发展法律难点
www.sichuanpeace.gov.cn 】 【 2020-06-11 09:27:52 】 【 来源:四川法治报

企业对执法有异议时怎么办?互联网诉讼案件多怎么办?……

  

“法治对话”拆解企业发展法律难点

  



法治对话直击企业难点


法治对话讨论网络诉讼和数字法庭建设

  

  本报全媒体记者 赵文 蒋京洲 周靖/文 张磊/图

  

  企业对执法有异议时怎么办?经营中遭遇“职业打假人”又该如何处理?网络诉讼和数字法庭是什么?对数字法庭建设,企业有何需求?在昨(10)日举行的四川省服务业发展法治论坛上,来自政法单位、成都法律服务机构的多名负责人与法学专家、企业代表齐聚一堂,就我省服务业企业发展面临的法律难点、痛点,营造服务业发展法治化开展面对面“法治对话”。

  

  主题一

  

  市场平等主体的保护与企业跨区域维权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难免遇到各类法律问题。企业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论坛上与会嘉宾就如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跨区域维权展开了讨论。

  

  ●对话1:对执法有异议,企业有哪些救济和申诉途径?

  

  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副总队长张荣洪表示,当企业遇到这些问题时,首先可以选择向办理案件的公安机关投诉和反映,也可以通过律师和代理人向上级机关、人民检察院投诉和申诉。公安厅欢迎权利人向上级机关反映问题,同时将监督下级公安机关纠正执法中出现的纰漏。“企业有监督立案或撤案需求的,可以向侦查机关的同级检察机关提出申请。”省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罗江介绍,2018年,省检察院出台了“川检10条”,直面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难点痛点,加强对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保护。

  

  谈及行政执法监督,司法厅行政执法监督局局长余越峰介绍,2018年,司法厅为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规范行政执法“十个不准”》,去年又持续开展“十个不准”落实情况大检查。司法厅将针对企业和社会行政执法最不满意的问题,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改,推动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打造一流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省律协民商事专业委员会主任、四川良讼律师事务所主任蒲杰认为,《民法典》的大部分条文,都是对“一体承认、平等保护”的具体化。作为律师将与司法机关一起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对话2:发生纠纷,企业如何选择维权渠道?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曹世如提问:企业在解决民事纠纷时往往选择诉讼方式,成本高、周期长,是否有更加高效便捷的维权渠道?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法务官谢海楠提出,企业在纠纷中可以采取公证等方式固定证据。对此,省公证协会副秘书长李全一表示,企业在事前申请办理公证,公证机构可以应当事人的申请对借贷与担保法律文书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权人可申请公证机构出具执行证书,直接通过执行程序收回债权,这样可以节约救济成本。“商事仲裁利于跨区域维权、利于纠纷的快速解决、便于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商业秘密、维护商业信誉。”成都仲裁委办公室宣传发展部副部长张优俊介绍。川商总会执行秘书长唐俊则认为,人民调解促使当事人在自愿平等、互相谅解的前提下达成调解协议,是解决企业纠纷的一种经济、高效、不伤和气的方式。

  

  四川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谢维雁认为,诉讼的优势在于裁决结果具有权威性,非诉讼方式在解决商事纠纷中具有及时、便捷的比较优势。“非讼解决方式可以进一步消除当事人之间的对抗心理,生意往来可以继续下去,社会实现了和谐,这使纠纷的解决更加彻底、更加有效。”谢维雁说。

  

  ●对话3:遭遇“职业打假人”,企业怎么办?

  

  曹世如提出,很多零售企业在经营中都遇到过“职业打假人”问题。该人群呈现出专业化、团队化、多元化等趋势,让企业不堪其扰。企业有什么途径可以快捷有效地处理解决上述投诉、举报和诉讼?

  

  罗江对此建议,企业加强自身规范管理并通过报警等正常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站在公证人员的角度,李全一建议,商家对借打假名义行敲诈之实的行为申请办理保全证据公证,维护合法权益。“企业自主维权,要有内容记载和形成要素的把控机制,证据留痕固定机制,合理的资料保管、档案保存机制等控制体系。这样才能有效控制企业法律风险。”省司法鉴定协会副秘书长蒋晓康表示。

  

  主题二

  

  网络诉讼的现实需求与数字法庭的发展前景

  

  当前互联网高度普及、深度应用,不仅为经济发展赋予强大动能,也带来了诉讼形态和法律服务需求的深刻变革。为满足互联网时代案件审理需要,开展网络诉讼和数字法庭建设成为破题之道。

  

  ●对话1:网络诉讼和数字法庭是什么?

  

  省法院技术室主任吴红艳介绍,网络诉讼是指通过网络交互方式,各类文件和档案均由传统的纸质媒介转换为电子媒介的诉讼形态,是通过信息技术将诉讼信息与资料的传递用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技术来实现,呈现在电子终端设备上,并将各个诉讼环节全程网络化。

  

  成都中院副院长徐东琪介绍,将法院庭审过程中所有活动以视频、音频、电子证物等方式通过网络对外广播,而当事人可以通过电子终端访问网络参加庭审活动的法庭,就叫做数字法庭。通过数字法庭,原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证人等可以在手机、电脑等终端上即可参与诉讼活动,实现指尖司法、掌上天平。“无论线下还是线上,诉讼的本质是为当事人提供实现公平正义、化解矛盾纠纷的服务。”成都市郫都区法院院长洪磊介绍,网络诉讼及数字法庭更能够借助现代信息技术,为当事人提供更便捷、更精准、多元化的诉讼服务,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对话2:企业关于网络诉讼的需求,法院如何满足?

  

  作为中西部首家互联网银行,新网银行党委书记、行长江海在发言中提到,面对海量互联网诉讼案件,法院存在待诉案件量与法院案件承接能力不匹配的问题,希望法院在互联网上开展更多诉讼业务,满足企业法律服务需求。

  

  对新兴互联网企业提出的现实需求,徐东琪回应称,成都中院在全国法院率先提出开展诉源治理改革、全国首创“和合智解”网上多元解纷平台,在诉讼服务中心对案件“繁简分流”,目的就是要解决案多人少矛盾,提升案件审理质效。

  

  天府新区法院副院长徐尔旻介绍,目前天府新区法院拓展大数据、云技术、区块链、人工智能、5G通信等前沿信息化技术的深度应用,建设了全案由全流程的电子诉讼平台。“互联网企业迫切需要司法加大对游戏、文化等服务产业的保护力度,快速处理互联网案件。”针对创人所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人梁大兴提出的希望,洪磊表示,郫都区法院互联网法庭将朝着大数据智能化驱动的专业性审判方向发展,彰显司法在互联网治理方面的职能作用。

  

  ●对话3:关于数字法庭建设,企业有什么需求?

  

  对于数字法庭建设,梁大兴希望开发一个全国统一的数字法庭APP,解决跨地域诉讼、执行和送达问题。江海则希望在我省成立全国第四家互联网法院,实现诉讼业务的批量化、线上化、一键式处理。

  

  作为网络诉讼平台的应用主体,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潘松建议法院进一步优化针对律师的专属网络诉讼平台,让网络诉讼平台在诉讼各个环节都能够充分发挥作用。

  

  徐尔旻介绍:“天府新区法院电子诉讼平台‘2.0’版满足了大家的需求:促进法院内外部数据融合,持续打通业务系统流程;秉承司法大数据核心理念,努力营造‘内外互通、上下联动、异地协助’的全国法院线上办理的新规则体系;打造线上诉讼参与线下实体空间。”“目前,省法院正在组织开展智慧法院建设‘十四五’规划的研究编制工作,以协同、优化、创新为目标,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工作。”吴红艳说。


编辑:潘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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