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委政法委清单化贯彻落实《政法工作条例》
2月17日,宜宾市委政法委召开委机关工作会,对委机关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政法工作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进行安排部署。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扬杰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政法委委务会成员、委机关各部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参会人员围绕贯彻落实《政法工作条例》和《实施细则》都做了些什么、下一步要怎么做、有些什么意见建议三个方面进行了交流发言。
就进一步做好《政法工作条例》和《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陈扬杰提出五点要求。
一是列出工作清单。要逐条逐字认真研究《政法工作条例》和《实施细则》,明确具体工作事项,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明确责任部门,明确完成时限。
二是起草《贯彻意见》。要在列出工作清单的基础上,征求市级政法各部门、县(区)委政法委、基层政法干警代表的意见建议,确保《贯彻意见》既有高度又具体化。
三是加强学习。拟发深入学习贯彻《政法工作条例》和《实施细则》的通知,加强全市政法系统对《政法工作条例》和《实施细则》的学习,并将学习贯彻情况向市委政法委报告。
四是建立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和请示制度。《政法工作条例》明确提出,政法单位党组(党委)要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和汇报重要工作,市委政法委要尽快发出相关通知,明确同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下级党委政法委员会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范围、内容和程序等。
五是及时向市委报告前期学习贯彻《政法工作条例》、《实施细则》情况和下步学习贯彻的意见建议。
编辑:雷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