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擦亮利剑 为未成年人撑起一片蓝天
www.sichuanpeace.gov.cn 】 【 2020-11-23 09:51:20 】 【 来源:四川法治报

擦亮利剑 为未成年人撑起一片蓝天
  
——宣汉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工作纪实

宣汉县检察院检察长王万里(左)为刑事被害人亲属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
  


  蔡涛 郎美淋 杨锐 文/图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与希望,让他们健康成长是我们义不容辞的神圣使命。”宣汉县检察院检察长王万里说。2017年以来,宣汉县检察院坚持标本兼治,打击犯罪与关爱救助并行、预防与教育同步,不断创新推进未成年人全面司法保护,用无数的心血与汗水,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该院先后被最高检和省检察院评为“人民满意的检察院”。该院未检科连续4年被达州市、宣汉县妇联授予“巾帼文明岗”,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许。
  
  精准打击 严格净化生存空间
  
  该院坚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2017年以来,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件23件35人,起诉23件43人,立案监督3件。其中,批捕性侵未成年人案件12件12人,起诉14件14人。
  
  针对未成年人涉黑恶犯罪案件,该院严格按照精准打击、有效挽救、提前预防的原则依法办理,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骨干成员依法惩治。例如,该院办理的苟某刚涉恶案。2018年6月,被告人苟某刚刑满释放后,以收“小弟”等方式,先后纠集被告人张某、杨某等多名未成年人在一起,苟某刚为“老大”,明确组织纪律,分派抢劫、盗窃等作案任务,同时,为招收“小弟”实施非法拘禁,为组织成员挣面子实施打架斗殴等。2018年7月至10月,苟某刚等人以暴力、胁迫为手段,在宣汉县城多所学校周边有组织地针对在校学生以及未成年人,实施强拿硬要、随意殴打他人等寻衅滋事行为4次,实施抢劫4起,为招募组织成员实施非法拘禁犯罪活动1起,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宣汉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苟某刚等人集团犯罪特征明显,遂引导公安机关深挖彻查。2019年12月,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判处苟某刚等人分别犯抢劫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认定恶势力犯罪集团,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至6年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该院结合办案情况赓即向宣汉县公安局、宣汉县教科局分别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强化校园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开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专项督查。通过查阅警务信息综合平台、查阅案件卷宗等方式,对公安机关近年来受理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系统梳理,该院对3起性侵案件进行立案监督,公安机关已对3起案件立案侦查。
  
  预防宣教 立体联动建保护网
  
  该院以监督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为牵引,开展“校园安全”专项督查活动。与宣汉县教科局建立协作机制,以县教科局和学校自查为主,检察机关督查为辅,筛查全县在职教职员工违法犯罪记录,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督查清单。该院先后深入土黄小学、七里小学、宣汉职中、土黄中学等学校督查“一号检察建议”清单落实情况,指导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工作。同时还开展了医生、保安、教师等涉及未成年人职业“强制报告”。主动参与宣汉县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童伴妈妈”计划,与团县委共建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机制,面向新上任的“童伴妈妈”开办法治课,为其正确履职、维护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提供指引。
  
  该院多形式开展法治教育活动,提升广大学生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深入推进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王万里带头担任法治副校长并讲课,全院16名青年干警分别担任了23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与县职中共同建立禁毒宣传教育基地,并投入制度化运营,陆续推出图文并茂的普法系列手册,制作涵盖校园欺凌、预防性侵、预防毒品犯罪等精品法治课程。与达州市关工委联合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主题宣讲活动,联合宣汉县妇联、县关工委等为七里学校等四所学校学生开展了“开学法制教育第一课”专题讲座。常年开展检察开放日、法律家长课堂等活动。截至目前,该院组织开展各种形式法治宣传教育34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5万余份,受教育人数达8万余人。
  
  该院充分发挥融媒体的法治宣传作用。制作“预防校园性侵”微视频,通过达州市检察院、市教育局联合发布,面向全市教师、家长、学生普法。制作多起庭审光盘视频,下发到全县120余所学校。开展“云课堂法治进校园”活动,通过“云课堂”形式向宣汉职业中专学校近13000名师生开展法治教育。为确保防疫期间法治教育不断档,该院拍摄了开学季校园防疫顺口溜小视频,被最高检抖音号、省检察院等转发。该院在自己的微信公众号上增设未检专刊,编发法治宣传推文5篇,多次被省市两级转发。通过《未检专刊》的形式,向全县中小学生推送以爱国主义、普法小课堂为主题的法治讲座。组织学生通过网络平台观看现场庭审,做到疫情期间“法治教育不停课”。
  
  关爱救助 助力护卫健康成长
  
  该院全面把握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理念,最大限度挽救帮教涉罪未成年人。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属于初犯、偶犯的未成年人,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2017年至今,该院共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35件56人,不批准逮捕8人,受理审查起诉43件74人,不起诉11件13人,附条件不起诉2件2人。
  
  推行“一站式”办案机制。针对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直接证据较少、被害人辨别表达能力偏弱的特点,通过联席会、座谈会等形式,加强与公安、法院就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沟通交流,进一步统一法律适用和证据审查标准,破解取证难、指控难等问题,确保案件顺利诉讼。探索建立“一站式”询问、救助机制,提前介入性侵案件,引导公安侦查取证,做好询问未成年被害人预案,避免造成二次伤害。
  
  稳步提高附条件不起诉案件质效。在充分征求县法院等4部门意见基础上,制定《宣汉县人民检察院关于附条件不起诉工作的试行办法》,完善附条件不起诉的监督考察程序,提高附条件不起诉适用率,实现少年司法处遇个别化。
  
  加强未成年被害人多元综合救助。携手综合业务等部门,借助医疗、民政、教育等各界力量,引入心理咨询专业人士,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司法救助、心理疏导等多元综合救助。转变司法救助工作理念,“上门求助”向“上门救助”转化,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靠前融入、深度融入脱贫攻坚战,防止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现象发生。2017年以来,该院共向22名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21万元,为15名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心理疏导。该院对建档贫困户杨某、杨某某(均为未成年人)的司法救助被最高检列为典型案例。

编辑:彭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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