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长安要闻 >
全国首例!进入国家公园核心保护区盗采矿石被判刑
www.sichuanpeace.gov.cn 】 【 2023-06-06 10:07:09 】 【 来源:四川法治报

  全省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优秀案例发布

  

  全国首例!进入国家公园核心保护区盗采矿石被判刑

  

  进入大熊猫国家公园核心保护区盗采铅锌矿,并在保护区内违规修葺堡坎、硬化路面,搭建生产生活设施,喂养牲畜,随意丢弃生活垃圾等,对大熊猫国家公园核心保护区的生态环境造成了直接影响,被告人构成破坏自然保护地罪被判刑。6月5日,省检察院召开“生态环境检察工作助力美丽四川建设”新闻发布会,发布了5起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优秀案例,上述案件在列,此案是大熊猫国家公园设立以来,全国首例涉国家公园破坏自然保护地罪刑事案件。

  

  超量采伐大熊猫国家公园林木认购“碳汇”244吨

  

  基本案情

  

  2020年5月,舒某某、杨某某在办理蓄积为50.12立方米的林木采伐许可证后,以4万元的价格购买了大熊猫国家公园内宝兴县苟某林的整片山场林木,后将所有林木伐倒、锯切并运输至雅安市雨城区某木材厂销售,获利8.993万元。经鉴定,舒某某、杨某某超出林木采伐许可证许可范围,超量采伐林木蓄积131.988立方米、310株,破坏了大熊猫国家公园的生态环境。

  

  2022年5月6日,大熊猫国家公园宝兴县管护总站在核查上级反馈辖区疑似森林问题卫星图斑时,发现大片森林被砍伐,遂将案件线索移送管护总站检察联络室,宝兴县检察院随即启动行刑衔接程序,建议宝兴县林业局移送宝兴县公安局立案侦查。

  

  2022年7月14日,“益心为公”公益诉讼云平台将案件线索推送至检察机关,雅安市检察院与宝兴县检察院“熊猫老家·公益护航”一体化办案团队立即开展提前介入工作,将刑事诉讼与公益诉讼同步推进。立案后,宝兴县检察院创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方式,通过公开听证,促使被告人在补植复绿的基础上,认购“碳汇”244.94吨进行替代性修复。

  

  典型意义

  

  检察机关立足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成立检察一体化办案团队,将提前介入应用于公益诉讼调查,创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方式,在补植复绿的同时,通过公开听证促进被告人履行“碳汇补偿”责任修复受损生态坏境,助力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恢复。

  

  进入核心保护区盗采铅锌矿构成破坏自然保护地罪

  

  基本案情

  

  2020年10月至11月期间,辛某某、赵某某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进入位于大熊猫国家公园四川片区核心保护区的“老槽沟”矿区(2017年12月依法封闭并施行自然生态恢复)盗采铅锌矿约40吨。2021年8月至9月期间,辛某某、赵某某分别伙同他人再次进入“老槽沟”矿区,将铅锌矿盗运出洞,欲出售牟利。这期间,在保护区内违规修葺堡坎、硬化路面,搭建生产生活设施,喂养牲畜,随意丢弃生活垃圾等,对大熊猫国家公园的生态环境造成了直接影响。

  

  审查起诉期间,西昌铁路运输检察院引导公安机关对被告人涉嫌破坏自然保护地行为进行补查补证,调取矿区位置示意图,开展现场勘验复查,聘请专家进入案发现场,就被告人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根据补查补证情况,西昌铁路运输检察院于2022年8月26日向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辛某某、赵某某构成破坏自然保护地罪。2022年9月23日,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依法采纳了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和量刑建议,以破坏自然保护地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辛某某有期徒刑2年10个月、赵某某有期徒刑3年2个月,各并处罚金5000元。

  

  典型意义

  

  本案是大熊猫国家公园设立以来,全国首例涉国家公园破坏自然保护地罪刑事案件。检察机关在全面审查案件事实和证据的基础上,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结合资源破坏、财产损失、人身伤亡和环境损害等方面的证据,综合认定了“严重后果”和“恶劣情节”,被告人的行为依法构成破坏自然保护地罪,为类案办理提供了参考借鉴。

  

  违规处置废弃硒鼓墨盒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促监管

  

  基本案情

  

  成都市龙泉驿区检察院在走访中发现,2021年10月至2023年2月期间,四川某科技有限公司向成都市龙泉驿区第一人民医院销售硒鼓墨盒共计6766个并进行回收,并将回收后的硒鼓墨盒以单价0.4元直接出售给废品收购商。经开展调查取证、召开公开听证,2023年4月11日,龙泉驿区检察院向该区生态环境局提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监督管理职责,对四川某科技有限公司违规处置硒鼓墨盒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行为进行监管。

  

  随后,龙泉驿区检察院对全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废弃硒鼓墨盒回收处置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推动各单位依法加强硒鼓墨盒等有害垃圾管理,建立使用、回收台账,无害化贮存且不得超过一年,并交由有资质的企业回收处置或与单位供应商依法约定回收处置方式。

  

  2023年3月,成都市检察院在全市检察机关部署开展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置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截至目前,全市共立案办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置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2件,督促成都市21家硒鼓墨盒经营单位共5万余个(40余吨)硒鼓墨盒合法回收处置,经折算共减少100余吨碳排放量。

  

  典型意义

  

  检察机关针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违法处置造成严重环境污染,以及长期被忽视的高碳排放和监管缺位问题,通过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推动行政职能部门强化对硒鼓墨盒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置行业全面监管和全链条管理,有效提升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可再生资源的回收处置率,构建超大城市绿色低碳循环办公体系。

  

  盗挖泥炭资源公益诉讼检察守护若尔盖湿地

  

  基本案情

  

  2021年两会期间,若尔盖县巴西镇政协委员向县政协委员会提交了关于严厉打击破坏草原生态系统行为的提案,若尔盖县检察院了解到该情况后,立即组织开展若尔盖湿地泥炭资源保护专项行动。2021年3月,若尔盖县检察院鹤翔兰萨湿地保护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先后多次深入巴西镇、包座乡两个乡镇方圆数百里进行走访排查,发现上述两个乡镇的远牧点共5个点位存在盗挖泥炭现象,盗挖泥炭面积约10余亩。

  

  2021年4月22日,若尔盖县检察院经进一步调查取证后,向若尔盖县林业和草原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加强巡查和执法力度,督促生态修复,并在该泥炭盗挖点设立警示标志,同时细化泥炭、草原等资源的保护措施。

  

  2021年底,若尔盖县林业和草原局与若尔盖县自然资源局在开展联合执法时查获了一起非法盗挖泥炭案件,经深挖细查,发现一起跨若尔盖县、红原县两地的非法采矿(盗挖泥炭资源)重大刑事案件,被告人杨某某、扎某某等人被判处拘役至有期徒刑3年不等的刑罚。省检察院对杨某某、扎某某以民事公益诉讼立案,并在办案中探索构建体现泥炭资源生态服务功能的证据体系。

  

  典型意义

  

  检察机关从服务黄河上游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大局出发,组建湿地保护公益诉讼专业化办案团队,结合政协委员提案要求,开展湿地保护专项监督,督促行政机关采取有效举措加大湿地保护力度,推动负有监管职责但职能存在交叉的行政机关联合巡查执法,严厉打击若尔盖湿地泥炭盗挖行为,保护珍贵的高原泥炭资源。

  

  百年花椒古树保护缺位检察监督促有效保护

  

  基本案情

  

  2022年7月,汉源县检察院在全县范围内开启花椒古树寻访保护工作,发现清溪镇同心村5组两株花椒古树树龄约在150年,因相关行政机关保护缺位,村民疏于管护等原因,花椒古树树体生理机能、活力下降,抗病虫害侵染力低,部分已感染流胶病。随后,雅安市、汉源县两级检察机关牵头,先后三次召开磋商座谈会,达成做好花椒古树保护、保障乡村振兴的共识。汉源县检察院分别向汉源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清溪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多部门联合履职开展古树保护工作。截至目前,两株花椒古树身份已获挂牌认证,染病古树得到救治;花椒古树种质资源进入汉源县省级花椒种质资源库予以保存。

  

  雅安市两级检察机关立足公益诉讼职能,部署开展农产品品牌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督促行政机关办理花椒油违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化肥案3件,推动汉源县加快申报汉源花椒国家标准规范,为打击假冒汉源花椒提供标准指引,促进相关部门完善了《“汉源花椒”证明商标管理办法》《“汉源花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地理标志产品标识及证明商标的授权与使用,目前有34家企业获得正式授权。

  

  典型意义

  

  古树保存着弥足珍贵的物种资源信息,记录着历史文化的变迁,作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古树更是了解农产品栽培历史的“活档案”。检察机关立足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找准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公益保护切入点,推动本地花椒种质资源有效保护,为本地农产品种质资源保护及乡村振兴贡献检察力量。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靖


编辑:漆颖
四川长安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