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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金堂:创新社区矫正案件审议制度 提升防范化解风险隐患能力
www.sichuanpeace.gov.cn 】 【 2022-07-21 10:51:03 】 【 来源:四川长安网

  日前,记者从金堂县司法局获悉,该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维稳安保工作部署会议精神,探索创新社区矫正案件审议机制,推动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和刑事执行工作更加科学合理,进一步强化特殊人群管控,切实防范化解风险隐患,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聚焦合理化组织人员构成,确保决策专业性


  成立由司法局局长任主任,副局长任副主任,成员机构内工作人员任委员的审议委员会。审议委员会成员机构由办公室、政工科、社区矫正科、基层司法所组成。每次会议召开时,确保至少一名主任(副主任)参加,同时结合案件情况抽选各成员机构内委员,组成七名以上单数审议小组参与案件审议。社区矫正案件审议委员会会议3次,审议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案4件、疑难案件1件。


  审议委员会人员由本单位具备专业法律知识人员和丰富社区矫正工作经验的人员构成,能灵活运用并充分理解社区矫正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确保高质高效开展案件审议。同时,选任委员会成员充分考虑年龄和工作经验因素,最大化整合老干部工作经验丰富及年轻干部干事创业意识强等优点。


  聚焦有序化工作开展,确保决策规范性


  明确案件审议方式,一是书面审查,对简单的调查评估案开展书面审理作出决策,交审议委员会复核;二是会议审查,对较复杂案件,由审议小组进行会审,若会审后案件争议较大,由委员会全体成员共同审议。会审过程中,严格按照“梳理情况—提出评分项目事实依据—委员会成员意见建议—委员会(审议小组)评估”的流程办理。委员会书面审查1件、会议审查4件。


  明确将拟裁定假释、拟宣告缓刑、拟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社会调查评估案件及其他需要审议的疑难社区矫正案全部纳入审议范围。细化书面审查和会议审查的标准,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全面覆盖。


  严格要求审议案件主办人全面客观的介绍案件基本事实、调查情况与证据,注重总结归纳疑难点、争议点,指出需要提交审议委员会重点讨论的问题,由各委员会成员针对性的提出意见建议,提高案件审议效率。


  聚焦标准化制度建设,确保决策科学性


  充分听取审议委员会成员在审议过程中发表的意见建议,审议结果适用少数服从多数,妥善解决议而不决的问题,实现共同参与和集中决议相统一,确保社会调查评估意见建议和社区矫正疑难案件执法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建立回避制度。明确回避适用对象、回避适用情形、回避方式及审批决定回避流程、时间等。对涉及规定回避的情形,相关委员会成员不得参与案件审议,用制度手段预防人为因素对案件公平正义产生影响。


  建立回头看机制。每年通过阅卷抽查等方式,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检查案件审议程序是否规范合法、法律文书是否规范齐全等,强化对案件的监督和指导,推动社区矫正案件依法办理。


  (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记者 陈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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