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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新津:人员变动后收不到货款 法院妥善调解
www.sichuanpeace.gov.cn 】 【 2022-08-23 13:43:18 】 【 来源:四川法治报

  近日,成都市新津区法院花源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产业功能园区建设过程中施工企业与供应商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涉案金额700余万元。

  

  中铁某公司在其承建的“某工业园项目一标段总承包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工业园项目建设步伐快,人员流动性较大,中铁某公司与供应商成都某建材公司签订的混凝土买卖合同指定的签收人后期因离职、调动等原因发生变化后,双方未及时重新指定签收人,导致双方在结算时对非指定签收人签收的材料发生争议,双方因此产生了货款、违约金及相关费用给付的纠纷。

  

  为妥善化解产业功能园区建设和发展过程中企业之间产生的诉讼纠纷,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法官考虑到判决结案用时较长,同时中铁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不利于企业生产经营,于是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对签字人员、签字金额进行核对、确认,在充分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开展调解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接受了法院提出的调解方案:中铁某公司于近期分期向供应商支付700余万元款项。

  

  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记者 曾昌文


编辑:张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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