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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文县:检察官温情决定 罪错少年圆了大学梦
www.sichuanpeace.gov.cn 】 【 2022-08-23 13:43:56 】 【 来源:四川法治报

  “我考上大学了,非常感谢您这一年来对我的关心和帮助,让我圆了大学梦!”近日,被不起诉人小王来到兴文县检察院,当面向检察官表示感谢,并分享了自己圆梦高校的喜悦。

  

  事情还得从去年说起。2021年9月,17岁的小王因故意犯罪被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未检部门承办检察官阅卷后发现,小王案发时还未成年,且正在读高三,没有违法犯罪前科和劣迹行为。

  

  “如果简单地把案子结了,小王学业可能止步于此,他的一生也可能始终笼罩着阴影。”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检察官决定对小王的成长经历、家庭情况、在校表现等开展全面社会调查。经调查发现,小王平时性格温和,在校期间与同学、老师相处融洽,表现良好,学习成绩也一直比较优秀。

  

  “对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帮扶教育比惩戒更重要。小王是初犯、偶犯,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也取得了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谅解,具备帮教条件。同时,对于是否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公安机关、小王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均表示无异议。”多方考量后,检察官提出对该案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的意见。

  

  2021年10月,兴文县检察院依法对小王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为6个月。在考验期内,小王积极学习,每月按时汇报自己学习、思想情况,检察官也时常向小王的父母和班主任了解其在校学习情况。

  

  “马上就要高考了,轻装上阵,不要辜负大家对你的期望,更不要辜负你自己。”今年4月,考验期结束后,兴文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小王作出不起诉决定。

  

  邓皓


编辑:张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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