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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推进凉山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中展现检察担当
www.sichuanpeace.gov.cn 】 【 2023-01-12 10:41:14 】 【 来源:四川法治报

在推进凉山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中展现检察担当

  

——聚焦2022年凉山检察工作

  

2022年10月19日,凉山州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治平走访四川省人大代表、凉山州人大常委会主任龙伟(右)

  

2023年1月3日,凉山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隆重召开,凉山州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治平向大会作工作报告 凉山州检察院供图

  

  王海燕 唐玉饶

  

  2022年,凉山全州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围绕州委和省检察院决策部署,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19245件,同比上升18.9%。其中,刑事检察案件17051件,同比上升17.5%;民事检察案件527件,同比上升16.6%;行政检察案件297件,同比上升68.8%;公益诉讼检察案件920件,同比上升42.2%;其他检察案件450件,同比上升12.8%。

  

  一年来,凉山全州检察机关26个集体、39名个人受到州级以上表彰,涌现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四川省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集体、四川省青年文明号、四川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个人等一批先进典型。

  

  坚持围绕中心 主动服务大局展现新作为

  

  以凉山州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引,主动融入和服务凉山发展大局,紧扣最高人民检察院“质量建设年”部署,积极主动作为。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认真履行刑事检察职能,全年批捕1286人,起诉4350人。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工作,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批捕9人,起诉49人。从严从快惩处毒品犯罪,批捕154人,起诉178人。依法严惩抢劫、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批捕632人,起诉1031人。坚持打防管控一体推进,严惩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批捕133人,起诉170人。深化监检衔接,合力推进反腐败斗争,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87人,起诉88人。

  

  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捕79人,起诉190人。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批捕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12人,起诉35人。联合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开展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3年行动,起诉2件2人。严厉打击虚开骗税、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批捕2人,起诉26人。认真落实《凉山州优化营商环境二十条规定》,对涉企案件主动依法开展监督,办理企业合规案件3件,适用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2件。认真贯彻对涉经营类犯罪的民营企业负责人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等政策,对9人作不捕决定,对13人作不诉决定。

  

  全力服务保障乡村振兴。依法打击破坏农业生产经营犯罪,批捕3件3人,起诉45件53人。加强耕地资源保护,办理非法占用农用地公益诉讼案件44件。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办理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治理公益诉讼案件68件。联合乡村振兴部门建立国家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机制,向农村地区五类重点当事人57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4万余元。选派驻村第一书记、专职禁毒副书记共54人到基层开展工作。深化“法治进乡村”活动,开展法治宣传、宣讲400余场次,助力法治乡村建设。

  

  积极守护蓝天碧水净土。持续从严打击河流水体污染、非法采砂、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批捕14件21人,起诉133件175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67件,追偿治理恢复费用324万元。向人民法院提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1件,向天然水域增殖放流鱼苗35万余尾。部署开展湿地保护、林区及周边可燃物清理等专项监督,发出检察建议44件。开展泸沽湖保护双边战略协作,移送案件线索2件,发出检察建议11件。

  

  坚持能动履职 践行检察为民取得新成效

  

  立足新时代人民群众更高期待,扎实做好检察为民实事,以检察工作“民生指数”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

  

  守护群众“舌尖安全”。严厉打击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批捕21人,起诉53人。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办理案件185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41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1件,提出惩罚性赔偿260万余元。

  

  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坚持“零容忍”高压态势,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严重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等犯罪,批捕157人,起诉188人。依法办理涉罪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不捕137人,不捕率49.8%;不诉127人,不诉率42.8%。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制度,对82名未成年人作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308人次,向9名未成年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8.5万元。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开展法治进校园90次、法治讲座57场次,辐射对象18万余人。联合州教体局等部门建立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机制,指导设立家庭教育指导站点11个。凉山州检察院成立的“雏鹰观护成长中心”开展帮教救助工作模式、普格县检察院开展控辍保学法律监督工作,在全国工作会上作经验交流,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推广宣传。

  

  抓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深化12309检察服务平台建设,落实检察机关对群众信访接访工作,接收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等信访案件712件,办理情况答复率100%。狠抓领导干部带头办理疑难复杂信访案件,检察长接访58人,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43件。常态化开展简易公开听证54件,促进信访矛盾源头化解。

  

  宽严相济彰显司法为民。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开展根治欠薪“飓风”专项活动,依法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批捕4件4人,起诉6件6人;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98件,为弱势群体挽回经济损失460万余元。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13件,向127名生活陷入困境的受害人及其家属发放司法救助金106万余元。联合应急管理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察监督,发出检察建议12件。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办理燃气安全、消防安全案件12件。

  

  坚持精准监督 保障公平正义实现新提升

  

  着眼法律监督提质量、增效率、强效果,践行“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一体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持之以恒做优刑事检察。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67件,起诉38件。加强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52件、撤案129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19件。强化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抗诉9件,纠正审判活动违法30件。开展监管场所和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纠正监管场所监管执法问题409件、社区矫正执法履职不当问题170件。开展暂予监外执行、未收押未收监集中清理等专项活动,审查办理“减假暂”案件2861件,纠正不当案件185件。新设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指挥中心,整合57人成立侦查人才库,受理线索11件,调查核实11件,立案侦查1件2人。

  

  深化监督做好民事检察。受理民事检察案件527件,同比上升16.6%。加强对法院裁判案件事实、法律适用的审查认定,成功办理民间借贷纠纷、追索劳动报酬等民事虚假诉讼案件9件,涉案金额达1019万元,移送刑事线索3件。积极开展和解息诉工作,促成息诉75件,达成和解7件。凉山州检察院提请省检察院抗诉的何某某申请监督虚假诉讼案被评为全省典型案例。

  

  延伸职能做实行政检察。深化行政诉讼监督职能,受理行政检察案件297件。向法院提出行政再审检察建议3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3件,均被采纳。强化行政审判程序和执行程序监督,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83件,采纳率100%。凉山州检察院办理的孔某某诉某县住建局房屋拆迁管理检察监督案被评为全省典型案例。

  

  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认真落实凉山州人大常委会关于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建议,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20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45件,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37件,法院判决支持率100%。办理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98件,督促挽回国有财产损失395万元。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办理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47件。会同凉山州林长制办公室推行“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办理涉林公益诉讼案件123件。与凉山州委统战部共同推进“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试点工作,探索“检察公益诉讼+公益志愿者”新路径,发展志愿者178人,收集线索30件。开展长江船舶污染治理、青藏高原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专项工作经验做法在全省推进会作交流。

  

  坚持深化改革 提升监管质效迈出新步伐

  

  持续抓实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落实落细司法责任制,不断提升改革整体效能,激发检察工作活力。

  

  深入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员额检察官动态调整、常态化遴选等制度机制,遴选员额检察官11人,退出员额14人。充分发挥业绩考评“风向标”“指挥棒”作用,建立完善业绩考评信息化系统。认真落实检察长带头办案制度,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办案2365件,占总案件数的13.4%。常态化推进重大案件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列席35次,对43个议题发表意见。

  

  强化司法办案新机制。持续优化“案-件比”,全州案件比1:1.09。深化“捕诉一体”办案机制,与公安机关建立18个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案件434件。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适用率86.7%,量刑建议采纳率94.8%,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占量刑建议总数的90.5%。

  

  全面推开检察听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察听证,全州检察机关从各行各业选聘具有较强专业知识人士144人担任检察听证员。坚持“应听尽听”原则,开展检察公开听证130件,同比上升66.7%。坚持领导带头示范,检察长主持听证37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有关专家参与听证455人次,助力打造“阳光检察”。

  

  切实做好财物统管改革。平稳有序推动“省以下检察院财物统管改革”各项工作,第一时间成立专班,组织业务培训,加强请示汇报,促进财务工作人员熟悉政策、精通业务,按时间节点先后完成经费基数划转、非税收入上缴、固定资产盘点等各项工作,全面推进财物统管改革落地落实。

  

  坚持自强奋进 锻造检察铁军展现新面貌

  

  坚持抓党建、强队伍、转作风,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队伍。

  

  不断增强党建统领。坚持以党的建设统领检察工作,落实“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机制,持续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巩固和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持续推进机关党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在全州检察系统开展政治督察、业务督察、财务督察“三个专项”活动。深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通过强化阵地管理、舆情管控等系列措施推动意识形态领域工作。

  

  切实提升履职能力。坚持把专业化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着力加强干警法治理念、法学理论、检察业务培训,组织参加中国检察教育网、国家检察官学院线上线下培训39期。狠抓基层基础,定点帮扶2个相对薄弱基层院脱薄争先。与宜宾市检察院、宜宾市翠屏区检察院、兴文县检察院开展结对共建,促进均衡协调发展。

  

  持续深化从严治检。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治检政治责任,持续强化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要求,加强检察人员“8小时内外”的监督。持续抓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检察人员主动记录报告重大事项298件。加大正风肃纪追责力度,受理或报告检察系统违纪线索12条,查处违规违纪检察人员7人。

  

  坚持接受监督 为提升司法公信作出新努力

  

  始终秉持司法为民之“心”,牢记对党忠诚,对人民负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让公平正义更可视、可评、可感。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全州检察机关主动向人大报告刑事执行、公益诉讼等检察专项工作43次,向政协通报检察专项工作25次。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15件,回复率和满意率均为100%。走访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56人次,收集意见建议345条,均已整改到位。常态化开展线上线下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携手落实‘两法’共护祖国未来”“检察为民办实事”等检察开放日活动318人次。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深化检务公开,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6329条、公布法律文书1003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70条,不断增加司法透明度。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配合选任人民监督员102名,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活动186件253人次,实现全州两级院“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覆盖。

  

  不断完善内部监督。强化对自身办案活动的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公信。加强案件流程监控,监控案件900余件。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评查案件275件。积极参与省委政法委组织开展的“五年百佳”案例评选活动,推荐优秀案例4件。

  

  【展望】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凉山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关键之年。全州检察机关将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聚焦凉山州委中心工作和检察主责主业,抓住“稳进、落实、提升”不放,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全面提升监督质效,在推进凉山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中展现检察担当。”凉山州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治平强调。


编辑:潘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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