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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他人账户转账逃避执行 领刑又赔偿
www.sichuanpeace.gov.cn 】 【 2025-07-09 11:25:35 】 【 来源:四川法治报

  近日,王某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在蓬溪县法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王某某被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6个月。


  2011年7月,周某受王某某的雇佣在青海务工,因工地吊机倒塌,导致周某左手关节、腰椎等处严重受伤。2012年经司法鉴定,周某的伤残等级为八级。2017年,双方自行协商达成赔偿协议,王某某支付周某各项赔偿费用13.5万元。在支付了5000元后,王某某未再履行赔偿协议,周某遂于2018年将王某某诉至蓬溪县法院。经审理,法院认定双方自愿达成的赔偿协议,合法有效,遂判决王某某向周某支付赔偿费用13万元。判决生效后,王某某并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周某遂申请强制执行,在强制执行过程中,王某某与周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在履行了2万元的赔偿义务后,王某某离开蓬溪,从此杳无音讯。


  今年1月,蓬溪县法院收到线索,王某某已经回到蓬溪,该院“执行110”警务团队立即响应,在蓬溪县某乡镇将王某抓获。到案后查实,王某某多年来长期在西藏工作,收入可观,属于典型的有能力履行拒不执行的情形,王某某因此被司法拘留15日。拘留期间,王某某说出去后一定积极筹款支付赔偿金,谁知拘留期满后,王某某再一次玩起了“失踪”。


  王某某的行为已经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蓬溪县法院立即将该线索移送蓬溪县公安局。经查,王某某为规避执行,长期借用他人的账户进行生产生活,2021年至2025年,王某某使用的账户,单1000元以上的收入达到180多笔,总金额超过100万元,王某某的行为已经触犯刑律。今年5月,蓬溪县公安局远赴西藏,于西藏昌都将王某某抓捕归案。王某某这才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立即通知家属与周某进行协商,双方很快就赔偿达成了共识,王某某的家属按照和解协议的内容全额支付了赔偿款,考虑到王某某的小儿子身体不好,周某也对王某某进行了谅解。蓬溪县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法官提醒


  拒执犯罪是对司法权威的直接挑战,任何妄图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都是在让自己陷入刑事追责的深渊。奉劝所有的被执行人,积极履行,莫存侥幸,生效裁判必须敬畏,守法履责才是正途。(旷国军)


编辑:刘慧心
初审: 刘慧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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