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玩市场摆摊出售犀牛角 两人获刑
犀牛是珍稀的大型哺乳动物,每一件犀牛角制品的背后都是一具倒在偷猎枪口下的尸体。近日,成都市青羊区法院审理了一起销售犀牛角案件,敲响生态保护的警钟!
姜某常年从事文玩买卖活动。2024年11月许,王某某与姜某商议将王某某持有的犀牛角制品卖出,卖出后商议分成。同年11月11日,王某某在青岛市某古玩市场的一家店铺内将犀牛角当面交给姜某。11月13日,姜某携带分割好的犀牛角至成都市某古玩市场摆摊出售时,被民警挡获,现场查获四块疑似犀牛角制品。经鉴定,涉案制品均为犀牛角制品,鉴定价值合计69610元。
青羊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某、姜某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涉案价值超过2万元,其行为均已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二被告人均具有坦白情节,能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确有悔罪表现,依法可从宽处理。最终判决被告人王某某、姜某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各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扣押在案的犀牛角系珍贵濒危动物制品,依法予以没收。判决现已生效。
法官说法
犀牛角制品的非法交易,背后是对犀牛的残酷猎杀。我国高度重视对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保护,无论是非法猎捕、杀害,还是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都被明确界定为违法行为,一旦触碰行为底线将面临严格的法律惩罚。(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郝飞)
编辑:刘慧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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