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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女儿的银行卡接收工资 “老赖”获刑1年
www.sichuanpeace.gov.cn 】 【 2025-08-20 11:21:55 】 【 来源:四川法治报

  邛崃一男子通过虚报财产、转移财产等方式逃避执行,并通过女儿银行卡接收在工地打工的工资3万余元,被采取三次司法拘留后仍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近日,邛崃市法院对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熊某某因逃避68万元赔偿义务,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

  

  2024年4月16日,邛崃市法院就魏某亮诉熊某某民事纠纷案作出判决,判令熊某某赔付魏某亮68万余元。判决生效后,熊某某未主动履行,魏某亮遂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熊某某向法院申报“无房、无车、无存款”,并称自己“收入不稳定”,仅在首次执行时支付了3000元。此后,法院多次督促其履行义务,并对其连续采取三次司法拘留措施,但熊某某仍拒不执行。

  

  法院查明,2024年4月至2025年4月期间,熊某某在四川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从事木工及管理工作。为逃避执行,其使用女儿银行卡接收工资共计3万余元,既未向法院申报,也未用于清偿债务。今年4月3日,熊某某被邛崃市公安局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刑事拘留,5月9日被逮捕。

  

  案发后,第三人徐某某代为赔偿40万元,申请执行人魏某亮自愿放弃剩余债权,案件至此执行完毕。法院综合考虑熊某某的坦白、认罪认罚及履行情况,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生效法律文书必须履行,任何企图通过隐匿、转移财产等方式逃避执行的行为,不仅面临强制执行措施,更可能触犯刑法,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曾昌文 实习生 杨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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