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履行协议 强制扣车!
近日,成都市郫都区法院“执行110”警务中心接到申请执行人某纺织品公司提供的财产线索:发现被执行人郑某、李某名下车辆踪迹。收到报警电话后,值班执行干警迅速出击,发现两名被执行人也在现场,遂传唤两名被执行人到院并将车辆成功扣押。最终,法院组织双方达成执行和解,以高效行动兑现权利人合法权益。
2022年至2023年期间,郑某、李某两人分两次在某纺织品公司处购买织带,某纺织品公司向两人提供货物后,多次联系仍未收到货款。于是,某纺织品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两人支付货款,庭审中,某纺织品公司与郑某、李某两人达成调解协议。郑某、李某两人仅在今年2月支付部分款项,之后便未再继续履行,某纺织品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近日,成都市郫都区法院干警到现场成功扣押被执行人名下车辆,并将两名被执行人一并传唤至法院。最终,在法院的组织下,双方协商达成和解:郑某、李某两人在一年内分期履行还款义务;扣押的被执行人名下车辆由申请执行人进行保管,若两人未按期履行,则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司法拍卖车辆。
承办法官表示,调解协议绝非逃避履行的“护身符”。当事人在审判阶段达成调解协议后,各方均应按照调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否则权利人可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法院将依法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对于恶意拖延、转移财产的行为,法院将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甚至依法追究被执行人拒绝执行的刑事责任,坚决捍卫司法权威。(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郝飞)
编辑:刘慧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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