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郫都区法院:到残疾当事人家中开庭
近日,成都市郫都区法院通过巡回开庭的方式,到身患残疾的当事人家中审理了一起申请宣告自然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特别程序案件,妥善解决了当事人不便到庭应诉的难题。
承办法官接手案件后立即与当事人联系,申请人向法院表示,被申请人(系申请人父亲)瘫痪在家,患有多种疾病,没办法到法院开庭。承办法官了解情况后,便决定进行巡回开庭。
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耐心与当事人沟通,询问当事人相关情况,讲解了宣告无民事行为能力后监护人确定的相关法律规定,并且与其他亲属进行通话核实相关情况是否属实。最后,承办法官还告知了当事人关于宣告自然人无民事行为能力相关的法律规定及担任监护人的责任,特别强调了要对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充分进行保护。
庭审结束后,当事人及其家人对承办法官表达了深深的谢意,感谢法院为老百姓办实事、解难题。
下一步,郫都区法院将继续秉持“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让司法更有温度,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便捷、更优质的司法服务。(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郝飞)
编辑:刘慧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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