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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邡市检察院创新“支持起诉+心理疏导”双轨机制 刚柔并济织密妇女权益保护网
www.sichuanpeace.gov.cn 】 【 2025-05-30 16:56:02 】 【 来源:四川法治报

  “感谢检察官,我现在终于能安心生活了!”近日,什邡市检察院通过“支持起诉+心理疏导”双轨机制,化解一起分手后持续滋扰妇女权益案件,为受害女性李某凤筑起法律与情感的双重“防护墙”。据悉,此案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后,什邡市首例检察机关支持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典型案例,彰显了司法对侵害妇女权益“零容忍”的刚性态度和为受侵害妇女“解心结”的治理智慧。

  

  分手后的“越界”纠缠

  

  2023年11月,李某凤与曾某元结束十余年的感情。二人协议,由李某凤向曾某元一次性支付25000元补偿金,双方和平分手。2024年2月,曾某元因得知李某凤与自己的表亲恋爱,多次上门骚扰、纵火滋事,甚至发生肢体冲突。公安机关虽立案侦查,但曾某元被取保候审后,仍持续跟踪、辱骂李某凤,致其精神濒临崩溃。

  

  2024年3月28日,经检察机关、派出所、村委会共同调解,曾某元书面承诺不再滋扰李某凤,不再干扰李某凤的正常生活。本以为生活将重归平静的李某凤却未曾料到,事情远没有结束。同年6月,曾某元频繁前往李某凤住处,通过跟踪、言语辱骂等不当行径,对李某凤进行纠缠、骚扰,严重影响李某凤的正常生活和精神健康。

  

  “法律不是冷冰冰的条文,而是有温度的行动。”什邡市检察院在“法治守护半边天”检察开放日活动中发现该线索后,随即启动调查程序,通过多方取证、细致核查,还原事实全貌。调查结束后,检察官及时向李某凤普及案件涉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人格权保护及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的规定,阐明对于在终止恋爱关系后,妇女遭受对方纠缠、骚扰的,有权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依法维权。

  

  支持起诉破维权困境

  

  2024年7月1日,李某凤申请检察机关支持其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什邡市检察院审查后予以受理。受理该案后,什邡市检察院围绕申请人的诉讼请求、滋扰行为的违法性、持续性,依法通过查阅卷宗、询问当事人、实地走访、查看录音录像等方式进行了多方位、多层次审查。7月5日,什邡市检察院向什邡市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支持李某凤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2024年7月5日,什邡市法院作出裁定:禁止曾某元辱骂、威胁李某凤;禁止曾某元骚扰、跟踪李某凤。裁定作出后,为确保保护令“长出牙齿”,什邡市检察院与什邡市法院共同向曾某元当面送达人身安全保护令,严正告知其违反保护令的法律后果。

  

  同时,针对李某凤长期遭受精神压迫的情况,什邡市检察院引入“检察+妇联+心理咨询”联动机制,聘请专业心理咨询师为双方疏导情绪,既帮助李某凤重建生活信心,又引导曾某元理性处理情感纠葛,最终促成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从“末端惩治”到“前端治理”

  

  “人身安全保护令不仅是‘禁止令’,更是社会关系的‘修复令’。”本案承办检察官指出,与传统刑事案件不同,情感纠纷类滋扰具有隐蔽性、反复性,检察机关需兼顾“治标”与“治本”,既要强化法律刚性,依托支持起诉职能,畅通妇女维权通道,破解“取证难”“起诉难”,又要注入司法柔性,引入心理干预,避免矛盾激化,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同时,还要深化协同治理,必要时联动公安、法院、妇联等构建“监测、响应、处置、回访”闭环,织密妇女权益保护网。

  

  “检察机关不仅帮我拿到了保护令,更让我找回了生活的勇气。”李某凤在接受回访中表示。目前,什邡市检察院已将该案纳入妇女权益普法案例库,通过以案释法进社区、短视频普法等形式,推动“法律武器”成为妇女维权“常识”。

  

  从“不敢反抗”到“依法说不”,从“身心俱疲”到“重拾安宁”,李某凤的经历印证了法治是妇女权益最坚实的“铠甲”。什邡市检察院以“支持起诉筑牢防线,心理干预愈合创伤”的创新实践,诠释了新时代检察机关“止于至善”的司法情怀——让公平正义可见可感,让弱势群体有依有靠。(唐春燕 贾茂永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俞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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