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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达川区检察院:顺走别人家的绿植 当心构成犯罪
www.sichuanpeace.gov.cn 】 【 2025-06-26 11:06:12 】 【 来源:四川法治报

  喜欢花草是人之常情,但要将别人家的花“搬”回自己家里欣赏,那性质可就变了。近日,张某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移送达州市达川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张某某家庭经济条件良好,还在老家修了一栋别墅,平时比较喜欢花花草草,奈何自己手艺有限,别墅院子里的花花草草都被自己养死了。今年3月至4月,张某某闲来无事在公路上散步时,看见别人种在门市前面的绿植长得很好,认为偷棵绿植问题不大,便将绿植从花盆挖出种在自家院子里。就这样,张某某先后3次顺走别人种的5棵绿植。一名被害人发现绿植被盗后报案,公安机关经过侦查锁定了嫌疑人张某某,张某某如实供述了犯罪过程。之后,公安机关在张某某家的院子里查出被盗绿植并发还给被害人。经鉴定,被盗的5棵绿植价值545元。在公安侦查阶段,张某某积极赔偿并赔礼道歉,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承办检察官问到张某某作案动机时,张某某称,就是看别人的绿植长得好,想挖出来种在自家别墅中,并表示自己法律意识淡薄,不知道这种行为会构成犯罪,他以后将积极了解法律知识,提高自身法律素养。6月18日,达川区检察院对本案进行公开听证,听证员一致同意该院作出的酌定不起诉意见,听证员也对张某某进行了法治教育。

  

  检察官提醒

  

  “君子爱树,取之有道”。将别人的花搬回家,自家看似美了,可这种行为却触犯了法律。检察官提醒,举头三尺有监控,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莫因贪小而为之,到头来悔之晚矣。 王雪飞


编辑:刘慧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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