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举行的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四川省电梯安全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提请首次审议。条例草案共9章57条,聚焦电梯维护保养、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电梯智慧监管等核心立法诉求,在2015年制定的《四川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电梯生产、经营、使用、维护保养、检验、检测等全生命周期的管理规定。
电梯安全涉及千家万户,是公共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省电梯数量已增至54万余台。
总体来看,条例草案主要呈现了五大亮点:保留规章成熟经验和有效措施,用好法规立法权;聚焦现实难题,压实各方责任;汲取事故教训,强化安全监管;强化应急救援,保障生命财产安全;回应人民关切,满足美好生活需求。
条例草案对安全文明乘坐电梯的行为作出规范。例如,不得携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或其电池进入电梯轿厢;携带犬只的,应采取收紧牵引带、戴犬嘴套、装入犬袋或者犬笼等安全措施;不得采用非安全手段开启电梯层门、轿门,或者强行阻挡电梯层门、轿门正常关闭;不得携带危险化学品或者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电梯轿厢。
针对当前电梯困人事件较多、应急救援不及时的问题,条例草案设置了应急救援专章,将电梯应急救援纳入应急救援体系,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建立健全电梯安全应急处置服务平台,设置96933专用求助电话,做好电梯困人应急救援工作。此外,条例草案还将“保证应急求助装置或者电话正常使用,并有专人二十四小时值守”列为电梯使用单位保障电梯安全运行的法定义务。
为保障人民群众乘用安全和出行便利,持续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条例草案鼓励对存在故障频率较高等情形的住宅电梯进行更新,推行电梯安全综合保险制度,依托智慧电梯信息系统推广应用电梯码,为乘客查询信息、故障报修、应急求助等提供便利;为了解决电梯故障多发问题,明确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加大抽查检查力度,并依据法律责任规定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刘文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