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天内勇救2名落水者 辅警胡兆翼被授予“见义勇为勇士”
8月11日,记者从甘孜州公安局获悉,甘孜州政府决定对22岁的丹巴县公安局辅警胡兆翼授予“见义勇为勇士”荣誉称号。今年3月,胡兆翼被丹巴县政府授予“见义勇为公民”荣誉称号。甘孜州精神文明办也在为其积极推报2025年第三季度“四川好人”。
2024年6月9日15时许,丹巴县中学学生泽某与同学在章谷镇墨垭庄园游泳池学游泳,因贸然跳入深度约2.2米的游泳池造成溺水。当日调休的胡兆翼在墨垭庄园听到呼救后,第一时间跳入游泳池,迅速将泽某救起。一个月后的7月9日16时许,泸定籍刘某因捡拾随身掉落的手提袋,不慎落入湍急的牦牛河中,千钧一发之际,胡兆翼在巡逻时听到环卫工人的呼救声后,迅速跑往河边,奋不顾身跳入河中,成功将刘某救起并紧急送往医院救治。胡兆翼两度勇救落水者的事迹在当地传为佳话。
甘孜州政府在发布的决定中指出,胡兆翼两度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勇救2名落水者的见义勇为先进事迹,展现了新时代甘孜青年的高尚品德和向上向善的精神风貌,传递了社会正能量。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等相关规定,甘孜州政府决定授予胡兆翼“见义勇为勇士”荣誉称号,并给予奖励。
决定号召全州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要以胡兆翼为榜样,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续写见义勇为故事,推动形成崇尚、支持、敢于见义勇为的良好社会风尚。各地各部门(单位)要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关爱见义勇为英雄、支持见义勇为行动、投身见义勇为事业,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甘孜贡献力量。(杨志军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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