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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次断贷后银行起诉 法院柔性调解促双赢
www.sichuanpeace.gov.cn 】 【 2025-04-24 14:57:07 】 【 来源:四川法治报

  近日,武胜县法院速裁团队调解一起断贷纠纷。某银行以购房者李某8次逾期偿还按揭贷款为由,要求解除按揭贷款合同并一次性收回全部贷款本息。经武胜县法院深入调查、多轮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2021年,李某与某银行签订《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贷款52万元购置刚需住房。后因家庭突发变故、收入锐减,李某累计逾期还款8次。

  

  某银行依据合同约定诉请解除合同,要求李某立即偿还全部剩余贷款40余万元。庭审中,李某承认履约瑕疵,但已重新找到工作,会尽快筹款结清逾期本息并承诺严格履约,恳请继续履约。

  

  办理案件时,承办法官并未机械适用“逾期即解约”条款,而是立足实质解纷,审查了李某的履约能力,确认李某已在庭审后清偿逾期款项并按照合同正常还贷,违约情形已纠正。

  

  承办法官一方面向某银行阐明机械解约可能引发借款人失房、银行坏账的双输局面,另一方面积极引导李某制定还款承诺书。

  

  经多次协商,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合同继续履行。李某继续按合同分期履行,同时承诺任何一期违约即视为分期履行到期,某银行也可直接就剩余款项全部申请强制执行,打消了其对后续可能再次进入诉讼的顾虑。

  

  该案的成功调解既保障了刚需家庭“居者有其屋”,避免衍生安置、就业等社会问题,又确保银行债权以“细水长流”方式全额实现,降低不良资产率,实现双赢。

  

  “合同解除应是最后手段,而非唯一选择。”承办法官说道,“既要维护金融秩序,也要避免一案结、多案生。”(吴张立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雍剑波)


编辑:刘慧心
初审: 刘慧心
二审: 潘红
终审: 李家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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