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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水县法院:破产不“破”民生 优先全额偿付149名煤矿职工工资
www.sichuanpeace.gov.cn 】 【 2025-06-19 10:20:46 】 【 来源:四川法治报

  企业经营不善债台高筑,进入破产程序。妥善安置破产企业职工关系到社会稳定,合理合法的职工破产债权显得尤为重要。记者近日从邻水县法院获悉,该院通过“执破融合”机制成功化解涉某煤矿公司的执行积案,明确将该公司149名职工债权列为第一顺序优先偿付,偿付金额3031920.56元,所涉149名职工债权得到高效全额兑现。

  

  邻水县某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资金链出现问题,导致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截至2024年4月11日,全省法院受理了以该公司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共12件,未执行完毕11件,未执行到位标的总额为8992562.06元(不含判决主文确定的利息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根据债权人申请,邻水县法院执行局于2024年4月15日决定将本案移送破产审查。

  

  邻水县法院破产审判团队受理该案后认为该公司不能履行到期债务,经邻水县法院强制执行后仍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现公司已严重资不抵债,应当认定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符合破产清算的条件。后指定管理人清理债务人财务状况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经查,该公司除应收奖补资金3400455.6元之外,并无其他相关财产,同时,该公司债权还包含了149名职工的债权。承办法官赓即组织召开第一次、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确认债权,并通过了《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明确将149名职工债权列为第一顺序优先偿付,偿付金额达3031920.56元,清偿率为100%。邻水县法院于2024年12月30日宣告其破产。

  

  破产清算是加快推动市场出清的重要法律途径,也是保护困境企业职工的重要方式。本案是通过“执破融合”机制成功化解执行积案、有效实现职工债权的破产典型案例。案所涉职工债权系公司欠付的开采、生产、销售人工工资,法院通过发挥破产程序的优势,充分调查职工债权,并将该部分债权列为第一顺序优先偿付,最大限度保障职工权益。最终,所涉149名职工债权得到高效全额兑现,实现破产不“破”职工权益,不“破”社会秩序。(包苗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雍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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