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送红酒实则洗转诈骗资金 刑拘
广安市公安局广安区分局近日抓获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柏某、周某、胡某某。该四人团伙为境外电信网络诈骗团伙洗转诈骗所得资金,涉案金额达20余万元,目前,四人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今年6月,无正经工作的王某某因经济窘迫,想找一份来钱快的工作。经朋友介绍,他通过翻墙软件下载境外聊天软件,与境外电信网络诈骗团伙取得联系,达成“洗钱”合作。其作案模式为:以运送红酒为幌子,哄骗货拉拉司机帮忙套现诈骗资金,王某某收到资金后立即购买虚拟货币U币,转至上游诈骗人员,完成“洗钱”任务。
诈骗团伙向王某某运送30箱红酒作为洗钱幌子后,6月9日,王某某接到首单任务。因缺乏经验,他邀请“懂行”的朋友柏某合伙,柏某又雇佣周某、胡某某参与。四人分工清晰,柏某、周某、胡某某对接货拉拉司机获取诈骗资金并转给王某某,王某某购买U币转至上游诈骗人员。四人共为境外诈骗团伙洗钱11次,从中获利2万余元。
诈骗人员在货拉拉平台下单时,以“帮忙转货款给红酒卖家可获200元辛苦费”为诱饵(高于170元拉货费用),吸引司机配合。实则让被害人将诈骗资金转入司机账户,司机再转给王某某等人,司机不知不觉成为洗钱“工具人”。
公安机关持续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的打击力度,但诈骗人员不断翻新洗钱手段。警方提醒广大市民要谨防成为诈骗或洗钱参与者,要牢记“三不一多防诈骗”原则,即未知链接不点击、陌生来电不轻信、个人信息不透露、转账汇款多核实,避免被骗。警惕以“辛苦费”为诱饵的收款、取现等资金相关请求,防止沦为洗钱“工具人”。(邓芦茜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雍剑波)
编辑:刘慧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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