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检察院开展听庭评议 加强公诉人队伍建设
近日,广安市检察院刑事检察指导小组在广安市广安区检察院就向某某招摇撞骗、敲诈勒索一案进行听庭评议,旨在切实加强公诉人队伍建设,补齐公诉人出庭工作短板,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庭审中,公诉人紧扣案件事实,围绕被告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骗取多名女性被害人感情、财物的犯罪行为,逐笔分组出示证据,有力指控其构成招摇撞骗罪的犯罪事实。针对被告人提出的未实施敲诈勒索抗辩,公诉人通过出示被害人陈述、微信聊天记录及转款凭证等证据,逐一驳斥被告人的辩解。之后,公诉人当庭对其进行法治教育,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
庭审结束后召开了全体听庭检察官评议会议。会上,公诉人就庭审表现进行自我复盘。评议组肯定了公诉人的表现,同时就庭前准备、庭上应对、量刑建议等方面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
会议要求,将以此次听庭评议为契机,认真吸收评议组的意见建议,组织全体公诉人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切实将评议意见转化为实战能力。同时,进一步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常态化开展多罪名、复杂案件的庭审评议活动,切实以高质量检察履职维护司法公正。(何天丽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雍剑波)
编辑:刘慧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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