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法院攻坚克难 多年工程款执行积案圆满化解
在旺苍县法院法官强力推动下,一桩工程款执行积案的僵局终被打破:被执行人朝天某水务公司主动提出和解方案,申请执行人苗某则大度让步,放弃高达80余万元的迟延履行利息。近日,双方当事人在法院握手言和,为这起漫长的纠纷画上圆满句号。
本案追溯至2015年。彼时,四川某工程建设公司中标广元市朝天区宣河乡防洪治理工程,并与朝天某水务公司签订施工合同。随后,该工程建设公司将工程转包苗某实际施工。工程于2016年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但款项结算却陷入拖延。2019年12月,经广元市朝天区审计局审计,确认朝天某水务公司尚欠工程款772万余元。法院据此判决朝天某水务公司向苗某支付该款项。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虽经多次支付,截至2025年初,朝天某水务公司仍有228万元本金及相应利息未能履行。因该公司属广元市朝天区水务局下属国资企业,案件涉及党政机关下属单位,广元中院于今年6月将该案指令由旺苍县法院执行。
面对这块“硬骨头”,旺苍县法院高度重视,将其列为重点攻坚案件,由院长督办。执行团队第一时间启动财产查控,全面冻结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同步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预拘留通知书,并传唤朝天某水务公司到庭说明情况并申报财产。
执行高压态势下,转机很快出现。6月19日,朝天某水务公司主动联系旺苍县法院,请求法院组织与苗某进行和解,并承诺制定详细还款计划。
当日,在旺苍县法院院长耐心的释法明理下,苗某体谅企业现实困难,同意对方提出的还款方案,并自愿放弃80余万元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和解协议,困扰双方多年的纠纷终得实质性化解。(王麒霖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郝飞)
编辑:刘慧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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