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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系统观念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
www.sichuanpeace.gov.cn 】 【 2025-08-01 10:23:14 】 【 来源:四川法治报

  田仁来

  

  2025年全国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强调,要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检,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全面从严治检是检察机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纵深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必然要求和具体实践,是检察系统一项全局性任务和系统性工程,决定了必须坚持系统观念、体系施治。系统观念是具有基础性的思想和工作方法,坚持系统观念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重要内容。新时代新征程,应深刻理解系统观念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意义,着重从系统观念的整体性、结构性和开放性原则出发,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执着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

  

  一、坚持整体性原则,着力增强全面从严治检的战略考量

  

  系统是由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若干组成部分按照一定结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结合而成的整体。整体性原则是坚持系统观念的最基本原则,要求在认识和处理问题时必须从事物的整体出发。全面从严治检作为一个复杂系统具有整体性。坚持系统观念的整体性原则,就是要善于从政治上、全局上和整体上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检、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

  

  (一)从政治上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检的重要性紧迫性

  

  检察机关首先是党领导下的政治机关,讲政治是第一位的要求。要善于从政治上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检的重要作用,善于从厚植党的执政根基上谋划、部署、推动检察工作。一是从确保党的长期执政和国家政权巩固、维护司法公正认清重要性。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全面从严治检就是将管党治检的政治责任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以检察系统的自我革命引领保障检察工作方向由党指引、检察工作原则由党确定、检察工作决策由党统领,确保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进而为巩固党的长期执政和国家政权、维护司法公正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二是从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任务认清紧迫性。当前,全国检察机关违纪违法存量尚未清除、增量仍有发生;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还不够有力,以案谋私、徇私枉法等系统性风险仍然存在。这些问题都表明,检察机关铲除腐败滋生土壤和条件的任务仍然艰巨繁重,必须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

  

  (二)从全局上系统谋划全面从严治检的顶层设计

  

  全面从严治检是检察系统一项具有全局性的工作,必须立足全局进行顶层设计、系统谋划。一是站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高度强化定位和作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是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必须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引领和政治保障作用。检察机关应始终服务于党和国家这一中心任务,自觉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引领检察改革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从这个意义上讲,全面从严治检在检察机关服务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新征程中发挥着政治引领和政治保障的重要作用。二是站在纵深推进党的自我革命、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维度厘清目标和任务。检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法律监督机关和司法机关,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检是自觉推进党的自我革命、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具体体现。这就决定了全面从严治检的主要目标就是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队伍始终成为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确保检察机关始终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这也明确了全面从严治检的主要任务就是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斗争,坚持不懈以政治建设统领检察机关各项工作,不断强化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坚决清除检察系统各种腐败。三是站在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角度明晰实施路径。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检。因此,新征程上推进全面从严治检,要着眼引领保障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必须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成为检察履职的基本价值追求,以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推动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必须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全面从严治权,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公正高效廉洁行使;必须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正风肃纪反腐相贯通,切实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

  

  (三)从整体上协同推进全面从严治检的重大举措

  

  全面从严治检要“治”出成效,必须抓住重点,体系化持续推进。一是要一体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六大建设”。全面从严治检是新时代检察机关党的建设的鲜明特征和必然要求。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必须一体推进检察机关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和制度建设,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二是要一体推进检察系统“三不腐”。坚持完善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防止“灯下黑”机制,使严厉惩治、规范权力、教育引导紧密结合、协调联动。要紧盯检察权运行、关键岗位和重点人群,对滥用职权、以案谋私等行为坚决“零容忍”;要做好惩治查处“后半篇文章”,切实从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中反思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堵漏建制;要弘扬新时代检察精神,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持续用身边人身边事做实警示教育,增强检察人员拒腐防变能力。

  

  二、坚持结构性原则,不断优化全面从严治检的治理功能

  

  结构是系统中诸要素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方式。结构性原则注重通过结构的调整推动系统功能的优化。全面从严治检作为一个复杂系统具有结构性。坚持系统观念的结构性原则,就是要从以下五个方面加强全面从严治检体系建设。

  

  (一)围绕根本:加强全面从严治检组织体系建设

  

  严密的组织体系是各级检察机关政令畅通、令行禁止的根本保证。只有健全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才能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检察机关得到有效贯彻落实。要完善各级检察机关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组织管理体制,健全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落实机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要统筹推进各级检察机关与“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相匹配的党组织建设,实现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全覆盖。要创新探索上下级检察院党建工作联建联创机制,深化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示范带动检察系统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效检察履职。要坚持以提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为重点,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有效实现党的领导的坚强战斗堡垒。要坚持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方向,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努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

  

  (二)夯实基础:加强全面从严治检教育体系建设

  

  理论武装是健全全面从严治检体系的基础工程。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必须健全固本培元、凝心铸魂的教育体系。要把学习党的创新理论作为检察系统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教育引导广大检察人员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要坚持经常性教育和集中性教育相结合,不断健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的长效机制。要充分发挥国家检察官学院及各分院的教育培训平台作用,一体提高检察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能和职业道德素养。

  

  (三)紧扣关键:加强全面从严治检内部监管体系建设

  

  从严内部监督管理是加强全面从严治检体系建设的关键之举。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必须健全精准发力、标本兼治的内部监管体系。要强化政治监督,坚持把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加强系统内巡视和政治督察,一体抓实巡视发现问题、巡视整改落实;积极做好与党委巡察、党委政法委督察、审计监督等衔接配合,精准查找、督促整改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中存在的政治偏差。要突出监督重点,加强对各级检察机关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等重点群体,对不捕不诉、检察侦查等重点环节的严格监督。要改进日常监督,创新加强对检察人员“八小时外”监督,努力做到管理监督全覆盖;持续抓好防止过问、干预或插手案件“三个规定”的落实,常态化通报检察人员违纪违法典型。要形成监督合力,加强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司法办案工作的监督,推动监督督察、案件管理、干部监督、机关纪委监督等贯通融合。

  

  (四)完善保障:加强全面从严治检制度体系建设

  

  加强制度建设是健全全面从严治检体系的重要保障。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必须健全科学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要加强制度建设的顶层设计,紧密结合更好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健全完善各项检察制度。要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制度体系,认真贯彻新修订的《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和《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要增强制度执行力,教育引导广大检察人员带头尊崇、遵守和捍卫制度。

  

  (五)压实前提:加强全面从严治检责任体系建设

  

  推动责任落实是加强全面从严治检体系建设的前提。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必须健全主体明确、要求清晰的责任体系。要深化“四责协同”机制,同时明确党员干部的具体责任,把管党治检责任落实到人、具体到事。要健全精准科学的问责机制,加强和改进党建考核工作,抓好督促检查,严肃追责问责,真正推动管党治检责任落实到位。

  

  三、坚持开放性原则,不断凝聚全面从严治检的强大合力

  

  任何系统都与外界环境存在物质、能量、信息的交换。系统的开放性揭示系统与外界环境之间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通过吸收环境的有利因素促进系统自身的有序发展与更新进步。全面从严治检作为一个复杂系统具有开放性。坚持系统观念的开放性原则,就是要“跳出检察看检察”,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积极汲取外部智慧。

  

  (一)主动接受外部监督

  

  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应牢固树立“监督者必受监督”的意识。要主动接受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对检察机关依法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接受各级政协对检察机关开展的民主监督。要自觉配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检察人员履职行为的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行使。要积极接受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履职制约,切实保障法律监督工作依法有序开展。要勇于接受社会监督,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拓宽群众有序参与和监督司法的渠道。要推进检务公开规范化建设,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要注重从群众信访案件中反向审视司法作风、办案质效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加以不断改进。要诚恳接受舆论监督,对媒体反映的涉检问题快速核查、及时回应,有错必纠、有责必追。

  

  (二)积极汲取外部智慧

  

  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应善于借助外力。要积极探索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信息技术赋能检察机关自身监督体系建设,与时俱进完善管人、管财、管物、管权、管事等方面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强化智能预警监督,让检察人员违纪违法行为无处遁形。要积极学习借鉴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以及法院系统全面从严治院的有益经验做法,推动自身全面从严治检不断取得新成效。要深化“检学研”共建机制,进一步加强检校合作,为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提供智力和人才支持。要加强国际交流合作,着力借鉴国际司法领域廉政建设中强化权力监督制衡机制、深化廉政文化培育、加强跨境执法合作等方面的有益经验,不断丰富完善全面从严治检的方法路径。

  

  作者系四川开放大学教授、法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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