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避暑房如雨后春笋拔地而起,但也引发了一些关于购房的纠纷。前不久,重庆一老人和亲友们被一张避暑房宣传单吸引,他们花费养老钱购买了合江县某避暑房项目,却遭遇开发商逾期交房、退款无门的困境。多次协商未果后,老人们无奈诉至法院。近日,四川省合江县法院石龙法庭与重庆市江津区法院白沙法庭跨区域联动,通过耐心调解促使开发商同意退款,最终为13户购房者追回52万余元购房款,用司法温情守护了老年人的养老钱。
60多岁的荣大妈家住重庆,在一次逛街时收到一张关于合江县先滩镇某地避暑房的销售宣传单。宣传单上宣传的避暑小区与重庆距离适中、气候环境宜人,让荣大妈萌生了购买避暑房的念头。于是,荣大妈前往售楼部进一步了解,还受邀前往开发地旅游。经过一番考虑,荣大妈邀约家中兄弟姐妹等一众老人签订预售协议,支付第一期房款后坐等交房。
可是,约定的交房时间早已过去,却迟迟未得到交房的通知,荣大妈一家人慌了。“这购房的钱可是我们的养老钱啊,如果得不到避暑房又拿不回房款那可怎么办……”荣大妈及家人在多次与开放商协商未果后,决定向法院寻求帮助。
合江县法院石龙法庭受理该案后,法官积极开展案件调查。经了解,该避暑房开发商的唯一控股股东刘某系重庆市江津区人,荣大妈一家也居住在重庆,法官立即想到可开展跨区域司法协作,便马上联系了重庆市江津区法院白沙法庭的法官,联合开展案件办理和调解工作。重庆市江津区法院白沙法庭的法官找到刘某后,川渝两地法院的法官积极与刘某沟通,分别从法理和情理对其做思想工作,最终,刘某表示,愿意达成调解协议,支付所欠购房款。
考虑到荣大妈等购房者年纪均在60岁以上,当下气候炎热,石龙法庭的法官决定冒着酷暑到重庆告知老人们这个好消息。荣大妈激动地表示:“我们年纪大了,行动不便,没想到你们会上门调解。幸得法官的认真负责、贴心暖心,我们终于要回了养老钱。”这一趟,有13名购房者签订调解协议,协议约定年底前付清购房款共计52万余元。(罗羽秀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陈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