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邮箱:sccaw@sina.com
主办: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员会 承办:四川法治报社
您的位置:首页 > 平安四川 >
卖“顶流”文创 成都数十家商户陷侵权困境 法院积极促成调解 一揽子解决关联纠纷70余件
www.sichuanpeace.gov.cn 】 【 2025-08-28 10:19:21 】 【 来源:四川法治报

  熊猫作为成都城市文化符号成为文创“顶流”,相关产品在各处景点热销。但在这繁荣背后,一场由熊猫文创引发的70余件连环侵权纠纷悄然发生……成都市锦江区法院受理后,积极促进各方达成停止侵权行为、保护著作权人利益、避免小商户负担过重的最佳方案,一揽子解决关联纠纷70余件。

  

  销售熊猫文创产品

  

  小商户陷侵权困境

  

  据悉,张某创作完成了包含“抱竹熊猫”“熊猫幼崽”等形象的美术作品,取得相应著作权登记证书,并经玩具厂制作生产成文创产品,在成都各大旅游景点销售,受到游客青睐。后张某调查发现,某礼品店等十余家小商户未经授权,销售包含与上述熊猫形象高度相似内容的毛绒玩具、书包、挂件等。于是,张某诉至法院,要求上述十余家商户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同时,张某针对其他40余家小商户销售相关商品的侵权行为,准备陆续提起批量诉讼。此外,法院还梳理出侵权商户20余家。

  

  面对诉讼,商户们称所售熊猫毛绒玩具来源合法,商品合格证上清晰载有出品方信息,自认为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同时,商户们指出,市场上销售的熊猫玩偶形象大体都差不多,都是黑白两色;而自家销售的玩具与张某生产的玩具在熊猫的大小、竹子的材质、竹叶的位置等方面存在差异,坚称不构成侵权。

  

  法院追溯侵权源头

  

  快速解决70余件纠纷

  

  锦江区法院受理案件后,迅速开庭审理。基于著作权法的保护范围,承办法官剔除公有领域的熊猫形象、黑白色的通用表达及胸前抱竹等要素,从整体视觉角度及局部和细节等角度来判定被诉侵权商品是否具有独创性的表达。通过仔细比对被诉侵权商品与张某的权利作品,发现二者在图形选择、动作设计、比例搭配等方面基本一致,可以认定构成实质性相似。以“熊猫幼崽”为例,面部均由等长的条形眼睛左右包围小圆形鼻子构成,坐姿都是上肢抱在胸前、下肢呈倒八字向前伸展;“抱竹熊猫”中的竹子也都是一段两节,竹叶数量相同,均为一片对折叶片,整体呈现出的憨厚呆萌熊猫卡通形象高度相似。

  

  承办法官凭借专业的“司法嗅觉”,在侵权纠纷70余件、参与人数众多、案情复杂的困难模式下精准抽丝剥茧。一方面,引导张某寻根溯源向生产商成都某科技公司主张责任;另一方面,顺藤摸瓜联系到生产商成都某科技公司,并劝说其参与到本案的纠纷解决中来。

  

  生产商成都某科技公司承认了自己的侵权行为,并表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积极配合法院协商解决纠纷。在承办法官耐心释法、明晰利弊后,最终促成各方接受成都某科技公司在当月内赔偿张某各项损失13万元,且张某不再追究各小商户侵权责任,并不再另案主张其他权利的调解方案。

  

  法官说法

  

  法官提醒广大商户,在选择“吸睛”文创产品销售时,务必审查产品是否获权利人合法授权。尤其是在热门景点销售的商户,因取证便利、销售额高,容易成为权利人维权的首要目标。商户不仅要增强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还要提高证据留存意识,妥善保管进货清单、支付凭证等关键证据。一旦产生侵权纠纷,商户应及时向权利人披露生产商信息,并联系生产商共同解决纠纷,推动案件从源头实质性化解。

  

  对于文创企业来说,在作品创作初期,即可通过区块链、时间戳等数字存证技术实时记录创作过程,形成不可篡改的电子证据链,为后续维权提供法律效力支撑;在作品完成后,可及时申请版权登记、商标注册、外观设计专利等,完善权利保护法律手续。要形成事前防护、事中监控、事后维权的全链条保护意识,并提升运营推广能力,赋能IP价值,增强市场辨识度。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王一多


编辑:刘慧心
初审: 刘慧心
二审: 郭雨迪
终审:
四川长安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