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案情
2023年7月5日,某国际航空货运公司与某国际物流公司签订协议,约定由某国际航空货运公司为某国际物流公司提供“成都至曼谷”货物包机运输服务,某国际物流公司支付相应费用款项。同日,陈某与某国际航空货运公司签订担保合同,约定陈某为前述合同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协议履行期间,某国际航空货运公司根据上述协议约定提供了包机服务,并对应产生了相关费用,但某国际物流公司未付清所有款项。某国际航空货运公司暂将某国际物流公司曾经支付的保证金抵扣欠付款项后,仍有部分债权未得到清偿。某国际航空货运公司遂提起诉讼,要求某国际物流公司支付未付款共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同时要求陈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调解过程
承办团队收案后,考虑到本案涉及涉外航空货物运输合同,可能强制适用有关国际条约,具有较强的专业性且当事人具有调解基础,迅速启动天府中央法务区涉外商事“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调解程序,委托“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开展调解工作。调解员收案后,利用自身丰富的专业经验和调解技巧,及时梳理案情,多番联系当事人沟通案情,核查欠款金额,积极开展调解沟通工作。但因陈某暂居国外,无法到院参与调解,调解员利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实名认证”功能,对陈某身份进行核对确认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线上视频调解,切实便利境外当事人参与调解。该案从立案后仅约1个多月时间即组织各方于线上签署完毕,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及时出具调解书予以确认。
三、典型意义
本案所涉成都至曼谷货运包机航线,是近年来我省推动“一带一路”和RCEP通道建设,新开辟的中泰之间航空运输物流新通道,承担着促进川货出川,助力提升四川消费能级的重要作用。及时高效化解该涉外航空货运纠纷,是司法服务“一带一路”和四川对外开放的必然要求。四川自贸区法院在充分评估案件复杂、专业程度和调解可能性后,及时运用现有涉外商事“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机制开展高效的专业化调解工作。在调解办理过程中,利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认证当事人身份,解决了境外当事人无法到场调解的难题,最大限度节约了司法资源,提升了纠纷处理效能,强化了企业、群众司法获得感,是天府新区涉外商事“一站式”纠纷解决机制不断走深走实,优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一个生动实例。
李海昕 邓元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