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案情
2023年,某物业公司在提供物业服务过程中,发现业主李某、刘某在装修时擅自改变空调外机安装位置,将空调安装至地面与外墙交接的公共通道。噪音、废气及废热影响到相邻几户业主,造成邻里关系紧张,引发多次投诉。物业公司向李某、刘某发出书面《违规装修整改通知单》并多次催促整改未果后诉至法院,要求二人将空调外机恢复至原设计预留位置。
二、调解过程
天府新区法院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启动调解程序,委派“上海徐汇区智调非诉讼纠纷调解中心”开展调解工作。法官和调解员实地查看空调外机实际摆放位置后,认为本案的主要矛盾在于业主李某、刘某对小区共有部分理解不到位以及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沟通不顺畅。于是采用法理情三步调解法与当事人展开沟通交流,调解员首先向李某、刘某详细解读了小区临时管理规约规定及关于小区共有部分组成、权利义务的法律规定,告知其空调外机摆放位置涉及小区共有部分,摆放时应考虑到安全性及相邻业主生活方便。同时,调解员建议物业公司改善与业主的沟通方式,提供移机标准化指导。多轮沟通后,双方情绪缓和,调解员随即组织双方面对面调解,就装修过程中双方产生的矛盾进行疏导,情理结合解开业主“心结”,并引导双方当事人形成共同维护小区秩序、共创和谐居住环境的共识。随后,李某、刘某十日内即完成空调外机移机整改并与物业公司签订和解协议,物业公司撤诉。
三、典型意义
“小”物业关乎“大”民生,调解团队在本案中巧用“情理法”,搭建沟通桥梁,促进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交流,不断助推物业服务企业提高服务水平,实现小区治理从“应急灭火”向“源头防火”转型。本案成功化解也是天府新区法院积极融入新区小区治理工作,立足于“抓前端、治未病”,推动物业纠纷从“被动应诉”向“主动治理”转变的缩影,为共建高品质宜居小区、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提供了“天府样本”。
杜馨悦 郝思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