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什么时候,只要我找到唐某飞,你们都会来吗?”在向筠连县法院申请执行时,何某曾问过该院“执行110”这样一句话,得到了肯定的回答。
3月14日凌晨1时许,睡梦中的筠连县法院“执行110”干警小杨被急促的手机铃声吵醒。他摸到放在枕边的手机一看,原来是申请执行人何某打来的。
“杨警官,我‘约’到唐某飞了,你们快来!”电话那头,何某焦急地说。“好的,请提供具体位置,我们这就赶过来。”小杨答完挂断电话,一边穿衣服,一边联系同事。
这是一起借款合同纠纷。唐某飞为偿还欠款和生活开支陆续向何某借款,何某则通过现金、转账等方式交付借款给唐某飞。经双方结算,确认唐某飞欠何某30余万元。因多次催收借款未果,失望至极的何某将唐某飞诉至筠连县法院。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唐某飞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督促其履行还款义务。然而,唐某飞不仅不主动履行,还玩起了“失踪”。根据何某提供的执行线索,筠连县法院“执行110”干警多次寻找唐某飞下落都“扑空”,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站住!不要跑。”执行干警驱车来到某宾馆楼下,刚停好车就听到前方巷子里有人在呼喊,于是赶紧跑过去,看见一名男子神色慌张地迎面跑来,后面有人在追。执行干警借着路灯看清此人正是唐某飞,身后追赶的人中有一个就是何某。于是,执行干警上前进行拦截,唐某飞见状便往旁边巷子逃跑。执行干警三步并作两步追了出去,很快便将唐某飞抓住并戴上手铐。
将被执行人唐某飞拘传至法院已是凌晨2时许。调解室内,执行干警向唐某飞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将面临的严重后果,经过3个多小时努力,最终促成唐某飞与何某达成执行和解:唐某飞当场履行现金7.4万元,一部iPhone16手机作价7000元抵给何某,余下案款分期履行。此时,何某拿着案款走出法院已是清晨6点。
古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