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发布3起破坏耕地典型案例
以“长牙齿”硬措施严守耕地红线
6月25日是第35个全国土地日,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发布资中县某矿业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案等3起破坏耕地典型案例。
2023年7月,资中县公安局接资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移交案件线索,侦破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涉案一般耕地43.257亩。经查,2022年10月至2023年3月期间,内江某矿业有限公司在仅取得采矿许可手续,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在某镇的农用地上开采石灰石、修建道路,造成非法占用的一般耕地种植条件严重毁坏。采石采矿非法占用并毁坏耕地是较为常见的破坏形式,此类案件具有非法占地时间长、面积大、破坏大的特点,且被毁坏耕地短时间内种植条件难于恢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在非法占用的耕地上采石、采矿,造成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种植条件严重毁坏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对犯罪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据悉,从事采石采矿行业的单位或个人,在进行采石采矿作业前,要依法依规取得采矿许可手续和用地审批手续,两项手续缺一不可,“未批先占”“批少占多”“批甲占乙”非法占用并毁坏农用地的,将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相关处罚。
近年来,四川公安机关、自然资源部门牢记和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以最严格保护制度推动节约集约用地,以行刑同步发力严打破坏耕地违法犯罪,以“长牙齿”硬措施严守耕地红线。
此次案例发布旨在宣讲耕地保护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震慑破坏耕地违法犯罪行为,教育警示社会大众依法依规用地,推动形成全民保护耕地的良好氛围。(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欣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