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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县人民政府授予毕波“见义勇为公民”荣誉称号并给予奖励
www.sichuanpeace.gov.cn 】 【 2025-04-01 16:37:17 】 【 来源:四川见义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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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波,男,汉族,1991年1月出生,自贡市荣县新桥镇螺蛳坝村村民。

  

  2025年1月16日16时许,陈某(中学生)在新桥镇螺蛳坝社区螺蛳坝河堤上打篮球时,篮球不慎掉入越溪河中。陈某在河边斜滑的堤坝边缘捡球时,不慎掉入河水中(最深处约4米,离旁边堤岸1米处约为2米)。因不会游泳,陈某惊慌失措,在河水中不断挣扎,周边群众发现后大声呼救。毕波在河边的茶馆听到呼救后,立即赶往现场,迅速翻越堤坝护栏,来不及脱掉衣服就跳入冰冷的河水中展开营救。毕波在离岸1米多远的地方将陈某抓住,因河边是斜坡,身上衣物泡水后又湿又重,难以爬上岸,只能在水中将陈某托起来。在其他群众的帮助下,最终将陈某成功营救,挽救了一条年轻的生命。毕波见陈某无大碍后,就自行离开现场。

  

  2025年3月26日,荣县人民政府授予毕波“见义勇为公民”荣誉称号并给予奖励。

编辑:刘慧心
初审: 刘慧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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