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假冒“公检法”诈骗有新套路
近日,成都市金牛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一起冒充律师、法院工作人员实施诈骗案件。
2022年8月,金牛区法院受理申请执行人熊某与被执行人刘某、滕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法院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进行评估、拍卖后,由买受人谭某通过司法拍卖平台竞拍以300余万元取得前述房屋,后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书将案涉房屋转移登记至买受人谭某名下。
今年3月,被告人曾某某、郑某经共谋冒充原房东的代理律师及法院工作人员,以要给原房东退一部分住房补贴而原房东账户被冻结无法收款为由,骗取买受人谭某信任。在获得谭某身份信息及银行卡信息后,曾某某、郑某又制作虚假的委托授权书及完税证明等,冒充谭某的名义向法院申请从拍卖款中退还个人所得税税款92280元,后经法院向被执行人刘某核实,二被告人诈骗才未得逞。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曾某某、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二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二被告人具有自首、犯罪未遂、取得被害人谅解、自愿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分别判处曾某某、郑某有期徒刑1年9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1万元。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夕又)
编辑:漆颖
初审:
赵晓璐
二审:
潘红
终审:
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