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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索赔遇困境 合法权益咋保障?
www.sichuanpeace.gov.cn 】 【 2025-12-16 11:19:31 】 【 来源:四川法治报

  当劳动者遭遇工伤事故伤害,索赔又遭遇困境,合法权益该如何保障?近日,崇州市法院调解了一起劳动者工伤待遇赔偿纠纷案件。

  

  原告王某某自2023年8月23日进入崇州某公司上班,工作内容为木工。2023年8月29日,王某某在公司生产车间工作时受伤,后在崇州某医院住院治疗,出院诊断为右中指神经损伤和右中小指末节指骨开放性指骨骨折。2024年8月,王某某所受的事故伤害经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2024年10月,经成都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王某某伤残程度为九级。后王某某经劳动仲裁就工伤待遇赔偿诉至崇州市法院。

  

  本案进入调解程序后,崇州市法院特邀调解员迅速厘清案情关键,秉持“解纷化诉”的调解理念,立刻展开多轮调解。面对原告王某某经鉴定为九级工伤伤残的客观事实,以及原被告双方在赔偿金额上存在的较大分歧,调解员依照《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与《〈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具体规定,搭建起平等、理性的沟通平台,引导双方回归到法定待遇标准的协商轨道。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详细了解原告的核心诉求,细致释明其依法享有的各项工伤待遇;同时,向用人单位详细阐述《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工伤待遇的法定标准,并明确告知企业承担劳动者的工伤赔偿责任是其法定义务,不可推卸。通过逐项核算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法定赔偿项目,调解员就双方争议的赔偿金额积极磋商调解,逐步缩小分歧,最终促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达成一致意见。

  

  随后,双方当事人共同向崇州市法院申请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经审查,法院依法裁定该调解协议有效,用人单位按照协议内容向原告支付九级工伤伤残相应的待遇赔偿费用。(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夕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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