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法院开展“欠薪”整治集中执行活动
“感谢法院,拖欠的工资全部拿到了,太高兴了!”近日,平昌法院成功执行完毕30余件劳务合同纠纷案件,30余名农民工全部拿到工资款。
被告赵某以平昌县某劳务有限公司名义承包了某地生活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工程后,将劳务分包给杜某军,杜某军委托其侄儿杜某涛现场管理和结算,原告王某等30余人在杜某军名下从事劳务。工程结束后,经结算杜某涛给各原告书面立了欠条,经过原告多次催收无果后,遂诉讼至平昌法院,经过平昌法院调解后,原告30余人劳务工资由赵某直接支付。
被执行人赵某未按期履行调解协议,申请执行人王某等30余人遂向平昌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为保障农民工真正拿到血汗钱,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主动出击,通过电话联系要求赵某到院协商,赵某到院后,执行干警向其释法明理,督促其履行义务,表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拒不履行裁判文书的法律后果,以及人民法院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惩戒力度。最终在法律的威慑下,赵某表示愿意履行义务。至此,涉及30余人的农民工工资共计13余万元顺利执行完毕。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和民生福祉。下一步,平昌法院坚持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加大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执行力度,综合利用各项执行措施手段,以重拳铁腕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胜诉权益,守护司法权威和公平正义。(曾诚 刘勇)
编辑:刘慧心
初审:
刘慧心
二审:
潘红
终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