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检察院:义务植树为生态修复注入活力
3月21日,南江县检察院联合县法院、县林业局,在设立于天池镇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基地开展义务植树活动。100余名干部职工、镇村干部群众种下3000余株水杉、红枫、红叶李等树种,为春日山野添绿意,为生态修复注入活力。
现场,干部职工、镇村干部群众分工协作,挖坑、扶苗、填土、浇水一气呵成。红枫映检徽,水杉伴法槌,一株株新苗不仅承载着司法护绿的决心,更寄托着乡村生态振兴的希望。南江县人大代表、红豆村文书石玉梅感慨道:“今天的植树活动不仅种下了树苗,更在我们村社干部和群众的心中播下了法治的种子。我们一定把这片基地管护好守护好!”
近年来,南江县检察院联合法院、林业、渔政、财政等部门,探索建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长效机制,设立生态环境修复专项公益基金和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基地,形成“惩治违法+生态修复+长效管护”全链条生态环境保护模式。(岳仲秋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张伟)
编辑:刘慧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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