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志愿者的一条线索,到109个标准无障碍停车位落地,覆盖率从14%跃升至92%,近日,平昌县检察院通过公益诉讼专项监督,以法治力量打通了残疾人出行的“最后一公里”。“停车位宽敞便捷,标牌提示贴心,党和政府的关怀暖人心!”近日,残疾人士施先生体验平昌县政务服务中心无障碍停车位后连连称赞。
今年3月,平昌县检察院“益心为公”志愿者平台收到一条线索:县域内多处公共场所无障碍停车设施缺乏、被占用、标识不清,给残疾人出行造成极大不便。
无障碍环境建设事关残疾人权益保障,平昌县检察院迅速启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程序。调查发现,全县公共停车场无障碍停车位比例远低于国家标准,且存在设施缺失、标识混乱、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一些停车场虽设有无障碍停车位,却经常被其他车辆占用。检察机关立案2件公益诉讼案件,系统梳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等12项法律法规依据,明确监管职责和法律依据。
针对发现的问题,平昌县检察院采取“个案整改+类案治理”双轨驱动模式,推动问题系统解决。景区“清零行动”率先展开。检察机关督促8家4A级景区新增、改建52个无障碍停车位,设置免费停车公告牌和退费专线12处,实现景区无障碍停车服务全覆盖。城市改造同步推进。推动商超、交通枢纽等4类公共停车场增设57个无障碍停车位。
短短数月,全县无障碍停车位从零散分布到109个标准停车位全面建成,覆盖率从14%大幅提升至92%。“我们不仅注重数量增加,更确保质量达标。”检察官张继元介绍,所有停车位均按照不低于2%的比例设置,标识设置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并实行免费停车政策。在平昌县金平商业广场停车场,新施划的无障碍停车位格外醒目:宽3.5米的车位线内,黄色的“残疾人轮椅”图案清晰明亮,一侧还留有1.2米宽的白色上下车区域。
为避免“一阵风”式整改,平昌县检察院着力构建长效治理机制:推动县文广体旅局出台专项通知,明确无障碍车位设置比例、标识标准和免费政策;联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建立“企业承诺+动态巡查”监管机制,形成整改闭环;与平昌县志愿者协会签订协议,建立“益心为公”全链条协作机制,从宣传引导、线索移送、专业协助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志愿者可通过检察云平台深度参与线索发现、专业咨询、公开听证等环节。(田莉文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张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