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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典型案例发布,我省一案入选
www.sichuanpeace.gov.cn 】 【 2023-11-15 10:54:53 】 【 来源:四川法治报

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典型案例发布,我省一案入选


依法加装电梯受阻 有权请求排除妨害


  小区某楼栋加装电梯需占用部分公共绿地,招致其他楼栋业主不满进而阻挠施工,法院审理认为,增设电梯程序符合政策要求,占用绿地面积较小影响较低,其他业主应给予便利……近日,最高法、住建部联合发布11件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典型案例,我省法院办理的一起案件入选。

  

  成都市武侯区某小区某栋某单元共有6层楼12户住户。2019年10月,该单元业主拟增设电梯,获得全部业主“同意”表态。该小区所在社区居委会根据成都市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相关政策,委托小区物业公司将相关材料在该小区物业公告栏及该单元入口处张贴公示。公示期间没有其他业主提出异议。随后,居委会对该单元电梯加装活动进行备案,该单元业主委托有资质的安装企业进行施工。安装企业按照政策向住建部门报备后入场施工。根据施工方案,需在该单元门口的公共绿地挖基坑。施工活动招致该单元相邻楼栋及非相邻楼栋的业主不满,部分业主以增设电梯未取得小区全部业主同意、施工违法、占用公共绿地等理由,采取随意进入工地等方式阻扰施工,致使电梯增设工程停工。经当地居委会和派出所调解无果后,加装电梯单元业主提起诉讼,要求停止阻拦、妨害电梯正常施工并赔偿相应损失。

  

  成都市武侯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在增设电梯方案公示期间,其他楼栋的业主未提出异议,增设电梯的程序符合政策要求;增设电梯需占用的公共绿地虽属全体业主共有,但电梯加装占用的绿地面积较小,对该单元以外的其他业主影响较低,其他业主应给予便利。最终,成都市武侯区法院判决阻挠施工的业主停止对该小区某栋某单元增设电梯施工活动的阻扰和妨碍。成都中院二审维持一审判决。

  

  ●典型意义

  

  与常见的因低楼层业主阻碍电梯加装活动引发纠纷不同,本案系相邻的其他楼栋业主以电梯加装占用公共绿地,侵犯业主共有权为由引发。本案的处理兼顾了法理与人情,倡导当既有住宅有必要加装电梯且需占用公共绿地时,在占地的位置、面积合理的情况下,若加装行为不会导致他人采光、通行、安全等方面受到明显不利影响,相关业主应当秉持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给予电梯加装活动便利。本案充分践行了文明、和谐、法治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构建自由平等、和谐友善邻里关系具有积极示范作用。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夏菲妮 徐婷婷)


编辑:漆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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