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线上完成调解协议确认 化解跨越14年的抚养费纠纷
近日,眉山市彭山区法院江口法庭在诉前成功调解一起跨越14年的抚养费纠纷案件,为未成年人小宇(化名)追回抚养费。
2011年,小宇的父亲与母亲张某协议离婚,约定小宇由父亲抚养,母亲每月给付300元抚养费。此后,张某异地再婚,一直未履行给付义务。今年,17周岁的小宇为保障学业及生活,向法院起诉,要求母亲给付拖欠的抚养费。
因该案涉及未成年人利益保护,法官从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出发,将调解作为解决纠纷的首选方式。然而,调解开局即遇“闭门羹”——张某拒接电话。法官辗转联系到张某的现任丈夫,并以其为突破口展开调解。
在长达十余天的沟通中,法官一方面向张某释明法理,强调父母抚养义务的法定性与强制性,劝说其主动参与调解;另一方面,以亲情为纽带,讲述小宇因抚养费被拖欠而面临的现实困难,希望张某为孩子的健康成长着想。
经过耐心调解,张某逐渐认识到自身责任,一次性给付小宇抚养费3.5万元。考虑到张某夫妇远在外地、而小宇在校就读的特殊情况,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法官通过线上方式完成调解协议确认,依托“云调解”实现当事人“零跑腿”,为双方当事人提供了实实在在的便捷。
“一纸调解协议,了却的是纠纷,托起的是未来。”该案承办法官表示,抚养费纠纷往往涉及复杂的家庭矛盾,通过非诉方式既能快速兑现未成年人权益,又能避免对亲情的二次伤害。未来,江口法庭将继续秉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以法律为“盾”、以温情为“桥”,促进家庭纠纷实质性化解,让每一份抚养责任落到实处,守护每一份成长的期待。(陈柯源)
编辑:刘慧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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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慧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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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亮